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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C
适用场景:315活动总结报告、新消法实施宣传总结
内容要点:新消法、315电视特别节目、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
本文看点:消费维权工作年度总结、基层消费教育实践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 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__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适用场景:社团活动总结撰写、普法宣传汇报准备
内容要点:消费者权益维护、绿色消费理念、法律普及活动
本文看点:普法维权活动总结、绿色消费宣传成果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法学社
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适用场景: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商业环境宣传推广
内容要点:消费者权益普及、商品问题处理、服务质量提升
本文看点:消费者权益活动总结、商业环境优化方案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商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共建和谐商业环境”为主题,成功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参与。
活动期间,商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了消费者权益知识,提高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同时,商场还积极响应消费者诉求,对存在问题的商品进行了及时下架和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商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也提升了商场的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未来,商场将继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更加优质的购物体验。
总之,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商场将继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适用场景:3·15活动筹备总结、新《消保条例》实施周年总结
内容要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消保条例》实施一周年、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
本文看点:消费维权年度工作部署型总结、电商第三方平台授牌仪式配套总结
为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2月28日,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保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会上,为北大荒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农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农垦快易安食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北极鄂伦春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个省内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颁发了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牌匾,交流了消费维权工作经验,总结了20xx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开展全省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工作以及20xx年消费维权重点任务目标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20xx年全系统大力宣传贯彻新《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强12315体系建设,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消费维权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消费市场秩序得到规范,解决消费纠纷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会议要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十三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精神,做好“3·15”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加大12315体系建设力度,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各市(地),省垦区,绥芬河、抚远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亚布滑雪旅游度假区工商分局分管消保工作领导、消保部门负责人、12315中心主任以及省内部分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适用场景:高校3·15普法活动方案、学生组织消费者权益日实践总结
内容要点:DIY手工传单、意见箱反馈机制、法学社邮箱咨询
本文看点:校园维权沟通机制建设总结、校地联动消费普法实效总结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我院学生在校内外积极开展了各种活动。
校内权益保障宣传,促同学维权
15日,校园内的各种维权活动相应展开。我院法律援助中心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工商局联手开展了“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邀请开发区工商局三位工作人员到场为同学解答各种消费权益问题,帮助同学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次活动还通过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同学们宣传各种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从不同的角度了解“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真正含义。
我院学生会权益部也在南区食堂门口举办了以“校园维权”为主题的3·15活动,主要通过分发传单的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法律知识。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所采用的传单全部都是diy手工制作的,同学们首先将传单折叠成精巧的形状,然后写下一些常见的、适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有的同学还巧妙地搭配了一些风趣幽默的漫画。
除了派发传单外,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几个意见箱,同学们可以将对学工部、物业、后勤集团以及学院其他组织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投放到意见箱中,学生会权益部统一整理后会将同学们的意见反馈给相关组织机构。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同学的关注,一位同学表示:“这种做法为同学与学院管理层之间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桥梁,同学们可以将遇到的一些问题直接表达出来。”学生会权益部部长刘薇认为,举办3·15活动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同学们提高维权意识,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让学院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校外法制宣传,为市民普法
15日,我院法学社、法律援助中心携手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在漳州市区延安北路、漳州市中闽百汇展开“学习消费责任,构建持续消费”3·15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发展”,根据这一主题,同学们在传单上写下“你我互动,使今年的3·15更有力量”的话语,并在分发传单的同时,向市民认真讲解传单上的真实案例。同学们还细心地在传单上附上了法学社的邮箱,方便有法律问题的市民随时向法学社咨询。
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的郑秘书说:“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十分必要的,同学们现在宣传消费政策,能够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消费信心,有助于构建消费和谐,促进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适用场景:315普法活动总结、高校法学社团活动总结
内容要点:绿色消费、依法维权、条幅联名签字
本文看点:面向大学生的315主题普法实践总结、聚焦传单咨询实效的校园法律宣传复盘
在20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
沈阳大学法学社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
沈阳大学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适用场景:快递行业专项整治、商品质量抽检监管
内容要点:快递协议条款、液化石油气掺混、消费维权案例
本文看点:快递协议条款检查、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
*年以来,xx县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工商局安排,根据市工商局**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积极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
根据xx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摸底,由监管人员深入辖区,对相关快递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快递行业经济户口,全县共有申通、中通、圆通、韵达、邮政、天天快递行业。对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等快递业务的市场主体的清查,全面掌握相关快递行业使用正式快递合同,而是在快递单的下部分印有快递协议内是否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等情况。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执法车辆8车次,检查经营场所6个,检查快递公司6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办理快递行政指导案件5件。
二、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一)开展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辖区人民消费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市局的相关工作要求,xx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对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进行全面彻底清查,杜绝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流入消费市场。经检查,我县范围内共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户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店11户,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21人次,车辆7次,督促指导其建立索票索证、进销货台帐。
(二)开展对流通环节销售不合格钢化玻璃清查。根据市局转发省质监局20xx年1季度对全省63家建筑安全玻璃企业实施了监督抽查,通报了检测中不合格建筑安全玻璃企业及批次产品。我局对通报中所列检测不合格的商品迅速组织开展市场清查,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销售不合格钢化玻璃的行为。此次清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车辆8台次,检查玻璃经营户47户,清查中未发现通报中所列检测不合格的商品销售。
(三)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按照市局安排,对人造板钢筋电线等质量专项监测。上半年,抽检电压锅1个,电饭锅1个,人造板2个,铝合金型材2个,钢筋1个,电线1个,民用液化石油气2个,共计10样。
三、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新《消法》学习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知识,根据市局关于学习新《消法》及组织新《消法》统一考试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在线网络培训、印制新《消法》资料每人一本学习、安装新《消法》宣传屏保等方式对新《消法》进行了学习,加强工商执法人员对新《消法》的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新《消法》。为检验新《消法》网络学习培训成果,根据毕工商消(20xx)5号关于组织新《消法》统一考试的通知安排。此次参加考试的有县局消协、消保股、基层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共21人。通过此次考试活动,旨在增强全县工商消协消保人员学习新《消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法》实施。3月15日,在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由xx县工商局,县消协牵头,在县质检、卫药监、烟草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各分局结合当地实际,利用赶集日在乡镇主要街道设立若干分会场开展宣传活动。一是3月3日起,xx县工商局制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方案,并制作新《消法》和20xx年投诉案例、警示提示音频资料,利用宣传车到各分局10个主要乡镇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县委常委副县长陈祖军、县工商局局长杜鑫同志分别发表讲话。对20xx年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了爱心捐助。三是活动会场共设立宣传台12处,播放市局宣传视频及我局制作的20xx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和十大警示提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的相关咨询。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向消费者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了3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现场接受咨询投诉。设立了投诉点,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现场发放宣传生活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资料3000余份,受理咨询达300余人次,制作展板4块现场展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宣传及我局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四是活动现场还举办了普法、维权灯谜竞猜比赛,吸引广大消费者驻足参与,促进了新《消法》的宣传广为人知。五是活动结束后,将查收的不合格化肥、食品、香烟、白酒、电线等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焚毁,总价值15万元。六是对“3.15”晚会期间“12315”热线作了具体安排。3月14、15日值班人员, 24小时值班;直接通过网络接收、处理、反馈“3.15”晚会现场申诉举报,做到转办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紧跟工作动态,提高信息时效。信息内容紧密结合12315工作,达到宣传目的。目前,发《消费维权信息》14期。
四、认真处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利益
20xx年,按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1231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件,处理7件,挽回经济损失10.23万元;12315信息平台转办4件,处理4件,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权,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二是分局12315投诉举管辖范围广,解决问题难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分局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投诉商品检测鉴定难,检测鉴定成本高。
打算:一是完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商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商品质量进销台账;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样调查。三是加强消保和“两站”人员培训;四认真处理消费者投举报,并录入12315平台;五是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
适用场景:学校3.15活动策划、学生消费教育实施
内容要点:维权知识普及、消费环境改善、假货识别调查
本文看点:学生维权教育方案、消费安全宣传手册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普及维权知识、依法正确消费”,采取多项措施对学生开展消费维权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同学们争当“合格消费者”。
一、通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开展有关“3.15”消费维权、消费指导和消费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消费知识,引导学生正确消费、合理消费,提高对商品、食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
二、学校要求各班主任老师利用班会、少队会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让学生了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会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该校开展了“3.15”维权进校园活动。学校倡导学生到附近经销点,开展小食品、假货大识别调查活动;并要求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出一期以“诚实守信”、“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手抄报,并进行评选。
四、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假货识别活动。通过让学生发放有关“3.15”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安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等法律法规。
活动的开展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权利,有效提升同学们自我保护意识,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适用场景:消费者权益日总结稿、工商部门年度维权总结
内容要点:3·15座谈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12315体系建设
本文看点: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年度工作综述、聚焦网络消费监管的执法实践总结
3月1日,四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市工商局召开。会议总结了20xx年全市执法维权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主要工作。
会议指出,20xx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主线,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消费权益社会共治等,种种举措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了极大的遏制。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3334件,其中咨询2696件,投诉476件,举报162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6.53万元。
会议要求,20xx年,要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结合相关节日、“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大力开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整治,净化农资市场、网络市场消费环境,打击合同欺诈和广告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和氛围。
适用场景:3.15活动方案撰写、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内容要点:南京工商局、3.15活动方案、消费调查报告
本文看点:消费维权工作年度总结、网络消费主题专项总结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南京市工商局紧扣中消协20xx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印发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紧扣主题,广泛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优势,印发宣传海报、编印《南京消费》杂志3.15特刊、《南京市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手册》,面向全社会免费发放,积极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精神。开展“消费大讲堂”活动,采取座谈、赠书等多种形式,积极向消费者普及《消法》,加大与网络购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举办3.15新闻发布会,发布20xx年度网络交易维权案例、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市消协典型案例、网络消费提醒和消费投诉热点。公布“南京居民住宅照明环境质量检测调查报告”、“大学生金融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南京市乡村旅游消费调查报告”、“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等消费调查报告,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
二是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反馈消费者投诉咨询。扎实开展“3.15在线服务日”活动,认真做好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发挥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进景点等“五进”优势,及时做好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坚持市、区及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三级联动,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开展重点监督和检查工作。与辖区各级12315机构和消协基层网络组织整体联动,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产品的后续处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三是科学引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系列主题活动,举办20xx年度省、市消协诚信单位推荐、评选及20xx年度市消协最美维权人物表彰等活动。与南京报业集团、“今日头条”等媒体联合开展“第三届‘据说3.15’南京民生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及“聚焦3.15南京消费者网络消费问卷调查”活动,调查、了解南京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看法和态度,通过舆情监测、网友测评和行业专家测评,开展大数据分析,推出金融、医疗、房产、汽车等民生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为后续监管和消费警示提供科学依据。强化企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深化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与交电家电、房产、电子类产品、金融等相关协会、企业联合开展“消费关乎民生、诚信彰显和谐”的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发布诚信承诺宣言,倡议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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