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和综治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深化平安建设,全面构建社会管理新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绿色发展和率先实现现代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一是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能,科学制定年度价格调控工作计划和调价预案,市场价格总体呈平稳略有上涨态势,1至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8%,低于市2.0%和省2.3%的平均涨幅,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积极推进平价商店建设。10月18日,我市今年新建立的10家平价商店正式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至此,全市平价商店增至24家。三是加强房产市场价格监管。贯彻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今年1至10月份,共受理45家企业的商品房价格申报65批次,共计129.38万平方米,其中重新申报10个批次21.37万平方米。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价格政务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2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等基础性工作。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因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局领导班子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做到凡是局里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都集体讨论决定。今年在局中层干部任免、调整过程中均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通过集体酝酿、民主推荐、全体表决等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对重大价格违反案件,按照集体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局案件审理委员集体审理,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提高了定调价工作的透明度和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工作规程”的初稿,现在已上报市纪委。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化价格改革,依法推动经济发展。一是根据市客运出租汽车公司、市交通运输协会提出《关于市客运出租汽车再次加收燃油附加费的请示》,依据《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自XXXX年11月1日起再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次,即完成计价器参数调整的车辆每车次一次性向乘客收取2元燃油附加,其他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不变。二是深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XXXX年〕246号)、《关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苏价工字〔XXXX年〕108号),经市政府同意,自XXXX年9月1日起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三是有效缓解蒸汽价格矛盾。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在对企业煤炭进货价格及周边县市的蒸汽价格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蒸汽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的政策原则,分别于7月17日和10月28日对我市蒸汽的销售价格作出适当下调。
(二)履行价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监管,对全市XX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度审验。XXXX年度全市收费许可证年末数220个,比XXXX年度227个减少7个,其中,新核发3个,注销10个,共审核了220家收费单位年审率为100%。XX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137066.44万元,比上年度125927.86万元增加收费11138.58万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96%,比上年度的5.56%上升0.4个百分点。认真贯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今年落实各级收费政策文件15份,涉及我市收费调整项目30余项,其中取消和免征项目20余项,全年可以减免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777.86余万元,仅从质检部门的计量收费和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来看,参照去年分别减免收费894万元和763万元,涉企收费得到了重大改善。并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最低标准。
(三)推进明码实价,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落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明码实价工作,我局从今年5月18日起,在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14个行业推进扩大实行明码实价工作。组织开展了省级价格诚信申报,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网上指导和上门指导,并进行了初审。今年重点培育上报了省级价格诚信企业2家。
三、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
(二)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各镇(区)建管所进行了检查;开展了高速公路服务区价格行为检查;中高考期间对两考考场周边宾馆、饭店、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出租车等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开展了旅游行业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在调查摸底并与教育局进行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14所学校进行了抽查,这14所有高中、初中和小学及幼儿园,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学校收费行为逐步规范,没有发现象兴趣班、资料等收费现象,也一定程度地减轻了学生家长负担,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办高中超“三限”收取择校费以及太高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等,目前还在处理中;根据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绿地集团、兆元置业等15家房产公司进行了抽查,标价情况总体是好的,对做的不到位的,予以了提醒和指导。
(三)积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我局的主题活动项目是:清理涉及民生的部分收费项目。目标是对涉及民生的收费进行清理,取消残疾车号牌费、求职登记费等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婚姻登记数码照相费等部分收费标准。首先发文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然后通过收费许可证年检时进行复检的工作,并进行抽检查看落实情况。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养犬管理费今年减少收费2万元(去年收费共计6万元);婚姻登记数码照相费由原来的25元/次(4张2寸)降为20元/次,与社会同类照相收费持平。
(四)强化行政调解和价格举报工作。根据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关于在市、县及时价格认证中心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府法[XXXX年]54)要求,在市价格认证中心设立行政调解工作站,外挂“市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站”标牌;同时,在各镇(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增设“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点”并协助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落实调解人员、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开展。落实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53多件;价格咨询121多件,办结率、回复率100%。退还消费者价款1873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一)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六五”普法内涵。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和依法行政培训,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持证上岗制度,并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基本形成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通过媒体、网站、信息刊物等载体共发布各类价格及政策信息55条次,上报各类政务信息28条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月等活动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宣传价格政策、接受价格咨询,发放有关资料3000余份,打出宣传横幅32幅,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共开展“网络互动”活动20余次,其中浮桥站利用社区暑期教育班对中小学生宣传《省明码实价规定》、《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价格知识;浏河站闸北社区自编自演快板《<价格法>问答》;双凤站开展了“我为价格服务建言献策”主题征文活动;省港经济开发区新区站,聘请市文化馆老师编排小品《和谐音符》,积极参与新区廉勤文化活动,在辖区内多个社区进行巡回表演。
第二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我市第十二届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局上下密切配合,加大力度,纵深推进,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有力推进了依法治价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法制环境。我局今年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XXXX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时部署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新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法制工作力量,明确了法制工作联络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物价局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学法、普法工作考核等制度,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重点突出,务求实效
根据本部门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抓好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以此带动全局普法工作。
一是抓好机关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是扎实有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的主要内容。今年,我局根据市普法办的建议和要求,坚持了每季度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了对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同时还采取了以会代训、开展普法测试等形式,加强对全体干部的学法和普法教育。今年,全局集中组织机关干部法制知识学习教育4次,参加人员共计76人次。我局还建立了干部学法工作考核和奖励机制,将干部学法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统一发放了干部学法笔记本,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了学法的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了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的理念。
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除积极参加市普法办推荐的普法学习内容和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外,我局还有重点地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持证上岗制度,并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基本形成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好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通过媒体、网站、信息刊物等载体共发布各类价格及政策信息55条次,上报各类政务信息28条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宣传价格政策、接受价格咨询,发放有关资料3000余份,打出宣传横幅32幅,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共开展“网络互动”活动30次,其中浮桥站利用社区暑期教育班对中小学生宣传《省明码实价规定》、《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价格知识;浏河站闸北社区自编自演快板《<价格法>问答》;双凤站开展了“我为价格服务建言献策”主题征文活动;省港经济开发区新区站,聘请市文化馆老师编排小品《和谐音符》,积极参与新区廉勤文化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多个社区进行巡回表演。
三、普治并举,成效显著
在法制建设工作中,我局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治价工作并举,不断完善价格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工作流程,对《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范围内以及其他有关商品和服务项目(含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成本监审的行为。严格按照专项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审核标准开展成本监审。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要求,我局根据国家发改委修改印发的《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了“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工作规程”,现在已上报市纪委。
二是积极推行明码实价。落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和市物价局《关于深入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从XXXX年5月18日起,在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14个行业推进扩大实行明码实价工作。专门到市物价局上门请教,研究了具体的落实方法,一是与报社联系沟通,于XXXX年5月17日见报,宣传了明码实价的规定;二是贯彻了市物价局的《关于深入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等3个文件;三是召集了14个行业、23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开会,贯彻了上级开展市场价格行为、明码实价专项整治的精神,并结合中秋、国庆对大型超市的促销活动进行了检查;四是开展了9、10月份专项检查及整治,对明码实价进行宣传与沟通。进一步促进零售业规范有序竞争。
三是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今年,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前后,以及成品油调价后,我局调动力量共计500多人次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停车场、客运公司、餐饮行业、旅游景点、加油站、液化气销售企业约280多家单位开展了集中检查,向经营者发放《价格提醒函》和《价格政策指南》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依法经商、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牟取暴利。从今年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粮油、肉禽蛋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在高位相对稳定,对极少数单位存在明码标价、不正当促销等不规范价格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
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行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价格部门工作实际,注重夯实基础,紧抓要点,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实现现代化提供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年初,因工作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年内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与每个科室签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内部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明确科室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规范工作规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局领导班子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做到凡是局里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都集体讨论决定。今年在局中层干部任免、调整过程中均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通过集体酝酿、民主推荐、全体表决等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对重大的定、调价事项,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核定,均按照审价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由审价委员会集体审议。对重大价格违反案件,按照集体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局案件审理委员集体审理,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提高了定调价工作的透明度和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工作规程”的初稿,现在已上报市纪委。
三、切实履行职能,价格调控监管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能,科学制定年度价格调控工作计划和调价预案,市场价格总体呈平稳略有上涨态势,1至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8%,低于市2.0%和省2.3%的平均涨幅,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积极推进平价商店建设。10月18日,我市今年新建立的10家平价商店正式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至此,全市平价商店增至24家。三是加强房产市场价格监管。贯彻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今年1至10月份,共受理45家企业的商品房价格申报65批次,共计129.38万平方米,其中重新申报10个批次21.37万平方米。四是严格执行清治乱减负政策。认真贯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今年落实各级收费政策文件15份,涉及我市收费调整项目30余项,其中取消和免征项目20余项,全年可以减免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777.86余万元,仅从质检部门的计量收费和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来看,参照去年分别减免收费894万元和763万元,涉企收费得到了重大改善。
四、服务经济发展,平稳出台调价项目
一是根据市客运出租汽车公司、市交通运输协会提出《关于市客运出租汽车再次加收燃油附加费的请示》,依据《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自XXXX年11月1日起再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次,即完成计价器参数调整的车辆每车次一次性向乘客收取2元燃油附加,其他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不变。二是深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XXXX年〕246号)、《关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苏价工字〔XXXX年〕108号),经市政府同意,自XXXX年9月1日起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三是有效缓解蒸汽价格矛盾。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在对企业煤炭进货价格及周边县市的蒸汽价格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蒸汽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的政策原则,分别于7月17日、10月28日和11月19日对我市蒸汽的销售价格作出适当下调。
五、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二是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各镇(区)建管所进行了检查;开展了高速公路服务区价格行为检查;中高考期间对两考考场周边宾馆、饭店、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出租车等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开展了旅游行业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在调查摸底并与教育局进行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14所学校进行了抽查,这14所有高中、初中和小学及幼儿园,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学校收费行为逐步规范,没有发现象兴趣班、资料等收费现象,也一定程度地减轻了学生家长负担,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办高中超“三限”收取择校费以及太高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等,目前还在处理中;根据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绿地集团、兆元置业等15家房产公司进行了抽查,标价情况总体是好的,对做的不到位的,予以了提醒和指导。三是推进明码实价工作。落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明码实价工作,我市从今年5月18日起,在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14个行业推进扩大实行明码实价工作。组织开展了省级价格诚信申报,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网上指导和上门指导,并进行了初审。今年重点培育上报了省级价格诚信企业2家。四是强化价格举报工作。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53多件;价格咨询121多件,办结率、回复率100%。退还消费者价款1873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深化价格政务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2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等基础性工作。
七、推进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根据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关于在市、县及时价格认证中心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价格认证中心设立行政调解工作站,外挂“市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站”标牌;同时,在各镇(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增设“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点”并协助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落实调解人员、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开展。落实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八、加强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目标和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是认真落实局领导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利用工作日集体学法4次,公务员每年安排学法4次,并组织了全体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三是认真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按照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对价格行政权力进行了重新梳理、上报,并按照要求在规定的范围进行了公开,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全年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或者确认违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坚持正面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通过媒体、网站、信息刊物等载体共发布各类价格及政策信息55条次,上报各类政务信息28条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月等活动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宣传价格政策、接受价格咨询,发放有关资料3000余份,打出宣传横幅32幅,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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