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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法制教育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62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XXXX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法治建设纲要》精神,及时部署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新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法制工作力量,明确了法制工作联络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物价局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学法、普法工作考核等制度,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重点突出,务求实效

根据本部门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抓好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以此带动全局普法工作。

一是抓好机关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是扎实有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的主要内容。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市普法办的建议和要求,坚持了每季度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了对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同时还采取了以会代训、举办讲座和开展普法测试等形式,加强对全体干部的学法和普法教育。今年,全局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3期,集中组织机关干部法制知识学习教育6次,参加人员共计98人次。我局还建立了干部学法工作考核和奖励机制,将干部学法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统一发放了干部学法笔记本,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了学法的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针对我局今年普法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征订了《法制宣传资料》、《法制宣传挂图》等法制宣传材料。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了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的理念。

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除积极参加市普法办推荐的普法学习内容和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外,我局还有重点地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价格法》、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持证上岗制度。每年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所有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今年,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3期,各类法制知识学习培训8期,参加人员96人次,基本形成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好以《价格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以《价格法》宣传月,特别是《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四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价格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价格部门按照《价格法》规定,在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提升价格部门的形象、推进全市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促进作用。充分利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作用,加强对社区和农村的法律宣传,积极开展“农民工学法周”活动。在《日报》开辟了“价格视点”专栏,通过专栏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价格法规政策及价格知识,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认真应对价格变动,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价。举行各类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分别深入社区、各镇现场接受群众价格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并发放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及纪念品。今年,我局与各镇联动,共有120多人次参与此项活动的组织、宣传和协调,发放各类价格政策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投诉93件,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60000余元。不仅扩大了价格部门的影响,也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社会各界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普治并举,成效显著

在法制建设工作中,我局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治价工作并举,不断完善价格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机制,并根据《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规定的权限,制定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对关系民生的重大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实施成本监审并听取社会意见。在调整蒸汽销售价格、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决策过程中,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通过组织座谈听取社会意见;对重大价格事项的决策以及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处理均坚持集体审议决策制度,提高了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目标和责任,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执法过程中未发发生行政执法违法或不当行为。进一步探索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开始了全面清理带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执法依据,并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制约制度和机制,解决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构建责权统一的执法体制,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三是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今年,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前后,以及成品油调价后,我局调动力量共计500多人次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停车场、客运公司、餐饮行业、旅游景点、加油站、液化气销售企业约300多家单位开展了集中检查,向经营者发放《价格提醒函》和《价格政策指南》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依法经商、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牟取暴利。从今年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粮油、肉禽蛋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在高位相对稳定,对极少数单位存在明码标价、不正当促销等不规范价格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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