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义务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交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履职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区未成人社会保护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区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完善了相应的未保工作机制。村(社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点,并落实了负责人,乡镇成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站,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二、密切组织,实施救助
我局认真做好符合低保、孤儿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家庭的救助工作。
(一)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19人,1-5月份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66万元。农村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448人,1-5月份年累计发放低保金63.84万元。
(二)孤儿工作。孤儿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及生活补助范围工作,超龄孤儿在校生断续享受孤儿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全区5名孤儿生活保障金,1-5月份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2.03万元。
(三)开展关爱活动。每年开展两次农村困难留守儿童和未成年困境儿童关爱活动(“秋季助学”关爱活动、“寒冬送温暖”关爱活动),“秋季助学”关爱活动,为114名农村困难留守儿童和未成年困境儿童发放了总价值约5.5万元的衣服114套、书包114个、大米2850公斤(114袋)、食用油1140公斤(228桶);“寒冬送温暖”关爱活动,为184名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困境儿童发放了大米184袋(25公斤1袋)、菜籽油368桶(5公升1桶),纯牛奶368件,共计7.9万余元的救助物资,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通过关爱活动,使农村留守困难儿童在生活上得到了帮助,未成年困境儿童在心里上得到了抚慰,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完善机制,制定制度
认真做好单亲、贫困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和孤残儿童保护工作,我局加强与各乡(镇)及区级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一是建立乡(镇)村(社区)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二是建立家庭指导服务和监督机制。三是建立失去依靠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回归机制。四是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机制。及时掌握单亲、贫困家庭未成人和孤残儿童的保护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形式的保护工作,并制定了帮扶、教育措施,切实解决了衣、食、住、行和学习等困难问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门帮扶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一是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知晓度。二是进一步强化部门、乡(镇)联动机制,努力实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常态化。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努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四是制定完善未保专干和社工定期回访制度。五是结合各种“送温暖”活动,加大未成年困境儿童、农村困难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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