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局已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植保站、畜禽防疫检疫站、畜改品种改良站、水产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同时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抽样监测工作,负责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农业和粮食局相关站室负责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的指导工作,土肥站负责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各站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我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强化农、兽药监管。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
(2)在畜禽饲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的;
(3)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
(4)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
(5)在水产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
以此次行动工作为为契机,广泛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合社)、农资生产销售网点质量安全知识、“三品一标”标志使用、诚信守法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我局根据行动方案,于第一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专项行动工作的强大声势,在电视台循环播放我局行动标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于第二阶段对行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督查,结合农产品日常监管、畜禽秋防、科技下乡、农资打假行动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打击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
按《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一支技术精干、业务素质强、经验丰富的执法队伍。在全县开展了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以农药产品标签为突破口严厉查处违法不正规行为,对全县的各个农药大、小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涉及到县、乡(镇)、村各个门面。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查处问题5起,责令整改5起,广泛开展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提高了农民识辨假劣农资能力。
(二)打击使用“瘦肉精”、禁用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查,对县内的所有养殖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重点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加强对养殖场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检查养殖户、屠宰场28家,抽检样567头份,未发现有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巡查了辖区内兽药店、养殖户和屠宰场共19家,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督促其完善进出货记录、用药记录并保留相关凭证。我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消费意识,先后通过科技下乡、315打假或直接到到各养殖场户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违禁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剂清单等宣传册720余册,同时与各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不使用、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承诺书100余份。
(三)打击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我局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引导生产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深化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检查养鱼户5家,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以我县二家鱼苗繁殖场为整治重点,检查了从事水产苗种繁殖、生产、经营的王忠东鱼种场和池江镇鱼种场的生产用药情况,从源头上严把水产品安全生产关;检查了全县6个乡镇7个市场的渔药经销户是否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或其它化合物;检查了65户养殖大户在生产过程中是否贮存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或其它化合物,如孔雀石绿、氯霉素、已烯雌酚、甲基睾丸酮、硝基呋喃类、汞制剂等;检查了苗种生产场、水产苗种养殖大户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养殖用药记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养殖生产记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鱼种场及养殖户使用禁用药物现象,二家鱼苗繁殖场亲本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渔药经销户没有销售、贮存禁用渔药行为。对二家鱼苗繁殖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生产记录不完整的现象,我局水产站工作人员对此提出了批评并对不规范的记录行为给予纠正。
四、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安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了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产品市场和消费环境,促进我县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我县农资经销商及农业种植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切实净化了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市场和消费环境。
此次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行动中仍然存在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全覆盖的问题。同时农产品的包装标识还不规范,实施包装标识制度还需要一个过程。在各农资经营网点中,虽未发现销售禁用高毒农药及过期农药行为,但部分农资经营网点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知晓率不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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