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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两篇十篇

发布时间:2024-08-24 热度:28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两篇

第一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两篇 1900字

__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木双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木双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3、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4、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木双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第二篇 县社区矫正工作年度工作总结 4200字

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矫正工作全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省社区矫正工作__年1月起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__县社区矫正工作于__年1月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正式启动。目前,全县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21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20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至__年11月,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50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4人。男性45人,女性5人。城镇7人,农村43人。18岁以下的3人,18岁至45岁的38人,46岁至60岁的9人。现已经解矫2人。分布在16个乡镇,其中勐朗镇15人,其余15个乡镇7人、3人、2人、1人不等。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的__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县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股;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乡镇也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__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提纲》,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由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我县勐朗镇等乡镇,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__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并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下发,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二是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基层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勐朗司法所于9月24日对辖区内的13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__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__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勐朗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到会帮教;县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到会并作了社区矫正对象要做到明确三个认识、实现二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的讲话。其他司法所也开展了此项工作,全县近50名矫正对象受到了教育。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我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的《__县社区矫正工作__年工作要点》、《关于使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规定》、《关于做好统计报表的要求》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30名以村(居)委会主任或支书为主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如县司法局和勐朗镇组成社区矫正工作组,于9月23日深入勐朗镇温泉社区、罗八村、勐滨村、富本村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向矫正对象发放了节日物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日常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

(六)加强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氛围。我县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对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各乡镇也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购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共50本,确保各司法所人员人手1本。同时,充分利用我县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社区矫正工作报道,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__年7月10日,在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县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__县创建平安先进县动员大会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了社区矫正知识。会上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祁海同志提出了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8月25日、26日在__县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上,给来参加培训的全县158个村(居)调委会的230名主任、副主任和全县20个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专干、司法所长,共计289人印发了社区矫正培训材料300份。同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20本。

(七)考察汲取经验,促进工作发展。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领基层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志愿者,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思茅区学习参观,进行座谈,听取经验,翻阅档案,观摩上墙的制度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边疆__作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公、检、法也需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

三是必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来进行,但基层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许多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办公条件较差。

四是需要经费保障到位。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现基层司法所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费保障款项、使用条件、使用时间、申请及使用的主体和程序等需要明文规定。

五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六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四、__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__年将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国家、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以及我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三)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第三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材料 1500字

__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__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__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__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第四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1600字 1200字

20__年以来,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赛虹桥司法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倡导人性化管理思维,在探索中求规范,在实践中求发展,在使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容入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册服刑人员共19人,19名服刑人员全为缓刑,其中男18人,女1人,严5人,普14人,宽0人,定位14,当年接收19人,当年解矫23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服刑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矫正须知教育。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严抓请假审批环节,对因重大家庭变故和就医需要外出的服刑人员,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服刑人员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社区民警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服刑人员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服刑人员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限度的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服刑人员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五篇 县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汇报 1250字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第六篇 关于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1150字

我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人,其中缓刑人员14名,假释人员3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年接收矫正对象9名,解除矫正对象9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月1、8、15、22号电话汇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严管人员每月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两次;③每月组织一次社区服务,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④每月在矫正中心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个别谈话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谈话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

第七篇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3050字

__年1月1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给司法行政机关增加了社区矫正职能,将一部分的刑罚执行权力赋予我们,这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我们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同时,也对政法各单位相互衔接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的刑罚执行权划归社区矫正机构,目前社区矫正机构尚属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门。为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我局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非监禁特征,在监管程度、工作力度、工作方法、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切实做好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6人,解矫51人,在册245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1.加强队伍建设力度。组建了以我局社区矫正机构为执法主体,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民警、专(兼)职检察联络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4月28日至29日,专门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制度规范力度。一是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按规定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二是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个案矫正、请销假等制度。即:矫正人员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思想、活动情况和认罪伏法情况;每月与矫正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和个别谈话;每月到矫正人员家中进行一次走访调查;不定期到各乡镇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情况;制定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外出离开本县必须经请假批准,回来后汇报外出情况并作登记记录进行销假。

3.加强调查评估力度。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和全国各地有关法院、监所的沟通协调,全面细致地做好了拟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工作。到今年6月30日共接到县法院及全国各地监所委托调查评估函202份,已严格依程序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202份,其中,建议实行社区矫正191人,建议不予实行社区矫正11人.

4.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把好衔接关和首次谈话关。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严防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同时,做好了矫正对象首次谈话工作,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二是严格按要求抓好个案矫正工作。根据矫正人员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制定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例如:今年5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县21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严格推行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治。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每月坚持开展1次集中心理健康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心理讲座。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其接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心理测试。对于心理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疾病、心理问题的,为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制定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四是严格按月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公益劳动。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监管责任人,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公益劳动等矫正工作,县乡两级共确定了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地22个,每月组织开展1次以上公益劳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再由公安机关或者罪犯所在单位、基层组织予以监督、考察,而是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尚处于试点阶段,很多方面尚无成熟的经验,因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1.工作机构不健全。目前,社区矫正的工作机构仍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均难以落实,工作压力巨大。截止2024年6月底,我县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96人。面对矫正对象的迅速增加,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对拟实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调查评估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任务繁重,而我县司法行政干警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编制60人,实有干警38人,缺员22人;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严重不足,很多时候难免出现捉襟见肘、顾此失彼的状况,影响了工作成效。

2.工作机制未理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认识上不统一。认为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没有认识到社区矫正是政法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新《刑诉法》关于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的修改,并不是简单地将执行机关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配合,并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工作,公安机关、罪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仍然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是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在实践中,我局与县公、检、法等政法单位衔接配合顺畅;但是,与相关监所以及村(居)社区的衔接配合不理想,如:有的监所不认真核实居住地,造成执行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可能导致脱管、漏管;有些监狱委托我们调查时,委托函由罪犯家属直接带回,特别是湖南省雁北监狱,都是由罪犯家属直接带回;有的执行机关法律文书送达不齐全;对于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执行过程中,如何与公安机关交接,没有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罪犯,即使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也不能适用收监,其他惩罚措施震慑力不强,影响矫正效果。

3.专业人员紧缺。由于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心理特征,在悔罪意识、现实表现等方面各有不同,有的症结存在于心理方面,有的困难集中在生活方面,因此,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因人而异,制定有效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矫。但是,在这方面,我们缺乏专业技术,可以说是无章可循,尤其是心理矫正方面,几乎是从零开始。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级财政应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此标准,我县2024年应预算该项工作经费20万元;但是,2024年县财政预算该项经费只有3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5.帮扶救助不到位。社区服刑人员在重返社会后,大都面临着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在对他们进行管理教育的同时,如何协调相关单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帮扶救助,从稳定他们的生活入手,促进他们悔过自新、融入社会,尚需进一步尝试和探索。

三、对策和建议

1.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尽快组建县社区矫正工作局或社区矫正中心,隶属于县司法局,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做到机构相对独立,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专业化。

2.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尽快出台《刑事诉讼法》配套法律法规,细化社区矫正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

(1)硬化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的职能。一是对符合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案件的罪犯,明确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收监,并赋予社区矫正机构强制执行的权力。二是判处管制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制度中,增加经济制裁措施。

(2)进一步界定对脱管对象的追逃责任主体及其职能。

第八篇 社区矫正三防工作总结 1450字

自2024年1月至今,我所根据省矫办《关于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的若干意见》以及杭矫办《关于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指示,紧紧围绕做好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保工作的重任,紧扣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题,坚持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为主线,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中心,以严防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特别是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工作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和基层组织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和改进我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三防”活动期间,我所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名,迁居一人,截止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有9名,都能够服从管理。今年以来,没有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收监或被治安处罚,没有发生上访事件,没有发生脱漏管、下落不明和擅自外出等现象,在世博会期间能够遵守各项规定。

一、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构成

1、矫正对象人员构成:在册的9名矫正对象人员中,缓刑对象3名,占33.3%;假释对象3名,占33.3%;暂予监外执行对象1名,占11.1%;剥夺政治权利对象2名,占22.2%。

2、矫正对象年龄、性别构成:在册矫正对象人员中,18-45岁的4名,46-60岁4名,60岁以上1名。男性7名,女性2名。

3、矫正对象犯罪类型构成:矫正对象人员中,危害公共安全罪1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1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名,侵犯财产罪2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名,贪污贿赂罪3名。

二、落实社区矫正“三防”活动的具体做法

一是制定方案。司法所制定社区矫正“三防”活动实施方案以及《蒋村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时学习、传达、领会省市区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世博会期间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加强教育。建立蒋村街道安置帮教工作心理矫治工作队伍,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矫正教育水平。利用报到、走访调查等时机结合手机短信提醒手段,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就外出请假制度、保证联系畅通等做了重点说明,要求各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矫正纪律,自觉服从监督管理,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在教育过程中,司法所开展了相关警示教育,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案例以及处罚情况转达给矫正对象,使其进一步提高思想。

三是落实制度。规范执行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报到、请销假、重点管控,按照安保时段要求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落实矫正动态分析制度,切实筑起一道社区矫正安保工作防火墙。“三防”活动开展以来,对矫正对象个别谈话106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87人次,学习97人次。

四是重点排查。认真落实管控措施,重点排查和掌握人户分离、外出就业和流动性大的对象和“严管”对象。同时对所有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上门走访谈话教育,掌握动态。每半个月与派出所核对一次名单,没有发现脱漏管及重新犯罪人员,区检察院、司法局在日常检查中也没有发现人员差错。

五是完善监管。按照内紧外松、宽严相济、适度从严、分类施教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在册矫正对象的监管,特别是对今年新入矫人员的监控工作,做到每周一次电话查询;二是对在册矫正对象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和监管帮教责任人,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强化对各矫正对象的信息掌握、应急处置;三是完善手机定位监管制定,对重点人员进行手机定位,掌握其动态,严格管理其外出请假。

第九篇 精选年度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范例 900字

这半年里,我在局领导、所领导及同事的光心个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就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能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自今年6月份到狼山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半年时间,在这期间主要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时间内便熟悉了社区矫正工的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和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圆满地完成工作。

在这半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的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圆满的完成了以下工作:(1)协助司法所做到入教规范、解矫及时,矫正方案客观、科学,按照方案实施个别教育,并在每季度开展阶段性跟踪评价。

(2)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出境报备等工作。这些工作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做好协助所里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准时参加活动,并及时做好台帐资料记录。

(3)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利用ibs定位系统每日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轨迹。在这半年中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4)做好走访、帮教、思想汇报、电话汇报等日常工作。

(5)认真做好矫正人员台帐信息的录入工作。

(6)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没有无故缺岗,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持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小结

目前我负责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5名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还有矫正人员台账信息的录入工作,经过半年的不断学习和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长进,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十篇 2023年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1100字

2023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24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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