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2年12月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和宣传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22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22〕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二、集中宣传情况
2022年3月13日,××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动物防疫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兽药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等材料4000余份,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变质食品93袋、假冒农药37袋(瓶)。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3期203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卫生” 讲座一次,发放《食品安全培训教材》203份。 三、专项整治情况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 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2篇 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和宣传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22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22〕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二、集中宣传情况
2022年3月13日,××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动物防疫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兽药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等材料4000余份,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变质食品93袋、假冒农药37袋(瓶)。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3期203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卫生” 讲座一次,发放《食品安全培训教材》203份。 三、专项整治情况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 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3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行动。现将我镇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上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阶段性成效的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我镇通过打横幅、村广播、大屏幕、宣传画等一系列手段多方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烘托气氛。x月10日召开本镇安全工作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做到人性化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户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停业整顿,待符合规定,证照办齐后再经营;对不停业整顿继续经营者采取集中整治,一查到底给予取缔。
三、“春雷行动”整治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市管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2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2、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对8户农家乐,卤菜加工4户、餐饮业16户,3所学校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9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市管所、卫生院,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3、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实行查证。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4、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镇3所学校严格按照阆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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