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执法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了执法监察,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针对农村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用火增加的情况,我县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员、电视、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共发送手机短信50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0人次,公益性森林防火标语500条,散发森林防火宣传单100000份,所有驻村干部、村干部和乡村专职护林员上门上户送达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紧急通告》和《致全省林农朋友的一封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每一个重点地段,每一重点区域,每一个重点山头都有责任人,重点时段实行严防死守。
(三)强队伍,严管理,充分发挥专职护林防火员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专职护林防火员的宣传员、战斗员、协查员“三员”作用,我县统一举办了全县聘请专职护林防火员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共有500余人,完善乡村护林防火员巡查制度,明确其职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村级防火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并统一配备红袖章,铜锣或喇叭等一些必备工具,在高火险等级下不间断地野外巡查,鸣锣示警,并充分授权其根据乡规民约对违规野外用火进行处罚,做到见烟见罚,违规就惩。做到积极预防,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四)全面落实火灾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各地已经制订了扑火应急预案,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24小时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乡、村、组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全县共购置二号扑火工具15000余套和其他的一些专业扑火工具。另外,对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140人进行了必要的装备和训练,共装备二号扑火工具160把、砍刀60把、油锯4个、风力灭火机2台等,大幅度提高其战斗力。我县被列为井冈山地区重点炎险区域治理项目县第二期实施项目县,我县防火办基础设施建设已先行启动,对防火办一些过时设施进行更新,按照防火办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一些必需设备,提高县防火办的对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到遇有火情“派得出、用得上”,充分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
二、查处情况
今年以来,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和县林业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了执法监察,经查,镇村委会“院头山”于XXXX年2月14日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69亩;镇村委会“铁门山”XXXX年2月13日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21亩;镇村委会XXXX年8月13日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2亩。以上森林火灾经县、镇、村几级组织人员全力扑救,都已及时扑灭。
三、处理意见
根据吉府发[2004]34号《市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责成镇人民政府追究相关村委会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他们分别是:镇村党支部书记;镇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镇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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