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处在县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证业务科的大力指导和热心关怀下,全体公证人员紧跟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时代步伐,忠于法律尽职履责,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拓展、规范、做强、做大”的思路,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处共办证134件,收费共计43600元。其中国内公证80件,收费计36000元;涉外公证32件,收费计3600元;涉及港澳台公证22件,收费计4000元。所有公证无一例假证、错证出现,未接一例投诉案件。
第二季度共办证53件,收费共计11160元。其中国内公证30件,收费计7560元;涉外公证32件,收费计1200元;涉港澳台9件,收费计2400元。
针对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申办人员,上半年我处共办理3件法律援助案件,减免金额1200元。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困难人员提供了帮助,缓解了社会压力。
二、主要特点
诚信是公证之灵魂,质量是公证之命脉,务实是公证之基础。随着人民追求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我处本着与时俱进,利民服务、高效服务,扎实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一是巩固老证源,拓展新证源。继续为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进行公证。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证十件,标的金额达到四亿余元。为的土地出让活动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从法律上保证了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巩固老证源的基础上,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把离婚协议纳入公证范围。离婚协议公证明确了离婚后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好地让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享受权利,是减少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离婚后的矛盾纠纷,同时减轻了民政部门的压力。自五月份开始办理离婚协议以来,我处共受理离婚协议公证50余起。
二是围绕服务城市、农村居民利益的最大化。促进城市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人们追求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我们不断扩大公证服务领域的覆盖面,已涉及办理了委托书、声明书、土地使用权流转,继承权、亲属关系、出生、未犯罪记录、婚姻状况(含离婚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遗嘱、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数十种。
三是以“民主评议机关股室”活动为载体,转变公证员工作作风。根据县“民主评议机关股室”活动要求,我处作为一百个股室其中一个参与民主评议。按照“素质高、服务强”的总体要求,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目标,公证人员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坚持做到谁接待、谁受理、谁答复、谁承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免除了当事人跑“冤枉路”、花“冤枉钱”,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转变了公证工作作风,有效提升了公证人员形象。
三、抓管理,求规范,全力确保公证案件高质量
我处努力把公证案件的办案质量作为公证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强化监督,规范程序,优化服务,大力提升公证的办案质量。
一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证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证人员姓名、照片、举报电话等。
二是抓服务,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一是转变思想观念,优化服务方式。公证机构是法律服务的窗口之一,其服务方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证的形象乃至司法部门的形象。公证人员牢固树立公证为民的宗旨,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大力推行“五项服务”:热情服务、责任服务、利民服务、高效服务、爱心服务。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对材料齐备的公证申请,保证三日内及时出证;特殊需要的,当日出证;重大、疑难公证事项,经主任批准,三十日内办结出证;对“老弱病残”的公证申请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向社会公示公证员电话,公布投诉电话,欢迎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办证程序,推行阳光执业。我们通过公告栏、电视、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扩大公证工作社会影响力,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完善了错、假证、投诉案件登记、反馈、查处制度。推行了案件质量警示制度,实行了案件质量互查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提高了公证抗风险的能力。
回顾上半年的公证工作有许多可圈可点地方,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下半年,我处按照省、市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规范机制,完善执业监督,强化职能作用,树好自身形象,全面推动我县公证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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