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市环保局《市环保执法行动方案》的整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环保执法行动方案》,在县环保局环保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局各股室、各部门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严格执法,按照《县环保执法行动方案》的检查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时间、统一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将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执法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我县属于源头县,而又属于的一条主要支流,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按照县环保局环保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截至2月27日,我县共出动环境监察、监测、信息管理等人员50多人次,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对直接排入我县大江、小江、扬眉江等主要河流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查、监测、拍摄和卫星定位,重点检查了聂都乡和铅厂镇(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周边的工矿企业排污情况。此次检查共检查企业14家,其中矿山企业11家,竹木企业3家。经检查,直接排入大江、小江、扬眉江等主要河流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排放口有14个,同时对正在建设中的市政排污口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行了检查。
二、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认真领会行动精神,制定行动方案。根据市环保局《市环保执法行动方案》的整体安排和部署,立即制定了《县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认真部署。与此同时,环保局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及时编发《环保通讯》进行专题报道,向县直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及时通报此次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及时向各排污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环保执法行动的通知》,向企业主讲清此次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得到了企业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及时开展行动,注重工作重点。我局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分组下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从2月23日至26日对直接排入大江、小江、扬眉江沿岸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污染物进行调查、监测,共检查企业14家,检查排污口14个;对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吨/日)、COD、氨氮和其他主要特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进行监测统计;对排污口进行拍摄、卫星定位,检查规范化标识设立情况;统计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业企业名称和数量;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企业依法查处。
(四)强化主要措施,力求工作实效。一是将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此次我局将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和各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相结合,对各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要求已恢复生产的各企业应及时进行排污申报,同时,结合现场检查,及时补充、更正排污口信息,完善排污口有关数据,分析污染物排放情况,补充数据库资料建立各企业污染源档案。二是将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紧紧围绕市环保局制定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我县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问题,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将投诉案件与现场查办相结合。结合此次执法检查行动,我局及时调处了2起群众有关环境污染的投诉,切实解决了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经过此次执法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企业和加工厂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未设置有醒目的标识,有个别企业甚至存在私设排污口偷排、露排、超排现象,只有少数个别规模较大的企业,排污口设置较规范,有较完善的污水处理工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规范各类排放口设置和标识。通过加强与企业主的沟通,逐步要求全县各排污企业全部设立规范的排污口标识,同时完成对全县排污企业的污染物建档工作,完善排污口有关数据,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2、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排污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该依法查处的要严肃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淘汰的要及时转产淘汰,该关停治理的要督促企业关停治理,确保执法到位。
3、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62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
0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22位用户关注
48位用户关注
29位用户关注
8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35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61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51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