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六五”普法以来,**工商分局普法工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坚持法制教育与工商工作相结合,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局先后被表彰和命名为“标兵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工商系统三五依法行政,四五、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区2007-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现将五年来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周密部署,为“六五”普法提供组织保障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法制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工商所具体抓落实,法制员、办案人员积极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制定规划、组织实施。XXXX年初,我局组织召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局关于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局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二○○六年度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将每年工商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与普法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使两项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加强督导、保障经费。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督导检查,我局把普法工作与绩效考评工作相挂钩,制定考核指标、完善评价机制,把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我局将其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加强干部职工法制业务教育培训
1、建立模拟法庭制度,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办案水平,我局积极争取区法院支持,建立了模拟法庭制度。模拟法庭采取现场庭审辩论的形式进行,由区法院行政庭相关人员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负责现场庭审、辩论点评及业务指导工作;法制科负责制订计划,确定案例,每次随机选取两个办案机构作为控辩双方,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背靠背”式辩论。通过情景教学的形式,促进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的提高。激发了干部的学习热情,提高了实战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2、开设专门版块,促进业务沟通。在分局平台上开设“法制园地”版块,方便干部职工查询法律信息。“法制园地”将与工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上级下发的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分局关于法制工作的各类文件、各种执法工作中法律运用的经验进行逐一刊登,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信息查询搜索平台。同时依托分局内部论坛,开展执法办案和法律运用的分析探讨,使得广大干部职工可以不限时地的交流。
3、丰富培训形式,注重普法实效。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水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面达到100%,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50小时,一般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充分利用周一学习例会时间,开展新颁布法律、常用法律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注重培训方式创新,采用以案说法、以会代训、知识竞赛、轮流讲法、典型案例评析交流、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法制业务培训月等形式,使干部职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从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公务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能力。
4、依托基层协会,拓宽普法渠道。依托“一会两站”、个私协分会服务站、工商工作室、流动工商工作站等基层工作机构,将普法工作列入这些机构的工作职责。开展“进村入户”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法律咨询台、设立普法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延伸法制宣传触角,提高法制宣传覆盖率。
三、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开展面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
1、抓好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部署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制订了《“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开展专项治理等工作措施,强化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工商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杜绝了错案发生,无因执法过错追究责任现象。
2、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日为载体,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宣传。“六五”普法期间,分别以“消费与环境”、“消费和谐”、“消费与责任”、 “消费与服务”等为主题,联合物价、质监、药监等部门以及邮政、电信、电力、移动等企业,连续在憩园广场举行声势浩大的“3.15”宣传咨询系列纪念活动,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传授真假商品识别知识、提供义务服务等方式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期间区12315申诉中心、消协及各分会共处理各类投诉1034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8万元,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工商建设
1、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几年来我局根据上级依法行政的要求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施行了《基层工商所区域综合监管服务程序》(试行)、《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经济户口”三级互查制度》、《实行相对集中办案机制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工商局**分局基层工商所片区监管人员考评办法及细则》、《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域监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等行政执法方面的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严格落实,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长足提高,行政行为得到不断规范。
2、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做好案件核审、听证、复议、应诉及强制执行工作。12年全局共立案460起,办理案件核审302件,案件核审率达100%。处理陈述申辩案件6起,让当事人充分行使了权力,从而减少了抵触情绪,增强了理解和信任;加大行政处罚执行的力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5起,已有三起执行到位。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办案要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正确行使,一年来我局系统所查办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的良好势态。
3、加强维权、保障消费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职能,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XXXX年以来我局12315共接受咨询621人次,受理消费投诉407起,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4、创新机制,服务政府、企业、三农工作实现新突破。分局开展了“听取意见,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企业生存现状及面临困难。组织商标普查活动,在企业中推行了“四书一卡”制度,全年新增商标注册申请163件,“华成”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华王化工”等5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成功注册了“淄博陶瓷”、“**琉璃”和“池上桔梗”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了**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零的突破。我们加大力度,支持新农村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设立指导服务站,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等方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09年共设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5处,制定了5种示范合同。我们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全面推行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制定了《干部职工警示诫勉制度》,与检察院联合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超前防范。
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
3月21日我局组织观看了全市“法治淄博”现场会的直播节目,区委*书记就贯彻落实“法治淄博”现场会作了重要批示,同时对“法治**”建设作了重要部属。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意见》,促进我局法治化进程,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大局,弘扬法治精神、完善法规制度、拓展法律服务,全面推进 “法治**”建设工作,为实现老工业区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了我局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普法工作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我局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抓好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全面提升我局法制化工作水平
(编辑: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