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程序完成重点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重点村扶贫规划落实情况,坚持“在重点村范围内选择项目、按规划选择项目和按程序申报项目”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了每年度重点村项目申报工作。
(二)着力加强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整村推进。瞄准重点村困难群众最关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生活、生产基础设施难题,我县本着“打基础管长远”的思路,整合各方资源,捆绑其他项目资金,着力加强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快重点村整村推进步伐。
我县采取“党委政府领导,挂点单位支持,扶贫部门指导,村级组织牵头,村民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在重点村开展新农村建设,使重点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实现了让群众“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的基本目标,群众的面貌焕然一新。同时组建了柑桔、西瓜、烟叶和蔬菜等经济组织,引导农户进行产业调整,增强增收后劲。
(四)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益。我县认真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一是坚持项目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好项目实施单位;三是坚持“设立专户、封闭运行”的报账制管理方式,采用专户使用扶贫办负责人印鉴的方式进一步确保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四是坚持参与式扶贫,扩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成立村监督小组,全程参与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实施、发票的签字审核及检查验收的各个环节。通过认真指导实施,乡村积极配合,村民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进展和效果均较好,扶贫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效益。
(五)群众全程参与管理,体现民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在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时,我县即在广泛依靠群众的基础上,编制了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产业发展的村扶贫开发规划。在每年度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督小组成员等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研究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方案、投议标方案、签订施工合同、项目支出发票的签字审核、项目完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同时在项目申报前、项目下达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及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的各个时期,都按要求及时地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中,还积极组织受益群众以投工投劳的方式参与实施。我县各重点村以各种形式组织群众参与扶贫开发,既扩大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又体现了民主,增强了重点村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
(六)加强联系定点单位,定点扶贫效果明显。XXXX年,我县共有45个省、市、县单位在38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各重点村的定点扶贫工作进展顺利,群众脱贫的进度明显加快。一是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二是推进产业发展,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多方筹集着力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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