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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53
xxxx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三个一百”和“全面工作规范年”活动,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5666件,审结105284件(含旧存,下同),未结7555件,结案标的额176.19亿元;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2547件,审结12519件,结案标的额15.68亿元。全市法院人均结案数连续四年居全省第一位,中院、义乌法院分别列全省中院、基层法院第一位。共有35个集体、4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1名法官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621件,同比上升20.25%,审结8546件12210人,同比分别上升20.11%、23.43%,对162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78件203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16件881人,挽回经济损失1760.34万元;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89件390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4件146人,涉及金额7104.26万元。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共为1633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比上升150.8%。加大刑附民调解工作力度,调结433件,履行金额3648.22万元。创新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6767件,收缴罚金1400余万元,充分发挥财产刑的惩戒教育作用,受到最高法院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51362件,审结50888件,结案标的额132.78亿元,调解撤诉率62.71%。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依法确认761件。妥善审结房屋买卖、劳动报酬、医疗、保险等涉民生案件18661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2.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53.89万元。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5件。义乌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5家“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之一。  注重协调,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631件,审结 621件,其中,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69件,其中经协调后和解、撤诉的224件,占47.76%。中院与市政府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健全依法纠错、行政和解、绩效考核等机制。以行政审判“白皮书”方式,向同级政府专题通报司法审查情况,促进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5件,相关行政机关反馈并按建议落实整改20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积极研判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35785件,办结35983件,到位标的额34.17亿元,执行标的清偿率为56.64%。深化执行“五个系统”建设,完善查控机制,加强与公安信息对接,在全省率先建立“联动信息网络派单”工作模式,推行“重点查控十大被执行人”做法,通过公安网络查控被执行人158人,车辆41辆,执结案件175件,到位标的额996.85万元;健全金融查控系统,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2.8万件次,促使9762件案件执结,到位标的额2.27亿元。加强征信对接,人民银行累计录入法院报送的被执行人信息8.19万条,金融机构共对445名被执行人限制贷款,促使1383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07亿元债务。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加大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成功执结77件,到位标的额2966.7万元;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共曝光被执行人11061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90份,限制出境2952人,拘留1365人,以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35人,已对4名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涉规避执行的168件重点案件,实体执结117件,到位标的额8472.3万元,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并在最高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源头治理,稳妥处理涉诉信访。建立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制、首问负责制,推进落实风险评估、多元化解、约期接谈、案件终结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处理来信2318件,接待处理来访1874人次。共复查申诉案件262件,对其中110件案件提起再审,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64件。深入推进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活动,省政法委交办的200件案件,已办结176件,化解率位居全省前列。  二、深化能动司法,着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展“三个一百”活动,受到企业、村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市委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百名法官进百村,关注“三农”利民生。建立联村帮扶制度,结对帮扶220个村,设立法律咨询点,发送法律宣传册,开展巡回审判,协助村级组织解决农村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加强与辖区镇街的联系,强化村级治调工作的培训指导,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000余人次;妥善审理涉农村案件,审结涉农耕地、林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流转等案件93件。  百名法官进百企,助推经济强发展。密切关注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经营、劳资等问题,中院出台涉企帮扶实施意见,成立帮扶中心,指导全市法院开展帮扶工作。各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共确定142家企业为重点联系对象,积极开展司法帮扶。主动走访企业692家,研讨涉企重大法律问题,提供危机化解预案,帮助排查法律风险269个,提出法律建议353条,妥善解决涉企纠纷18031件,金额4.86亿元。中院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审判活动”,向企业发送知识产权诉讼指南和十大典型案例,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百名法官解百案,化解纠纷促稳定。精心挑选130件重大疑难案件,组织资深法官研处,包案化解,已解决122件。坚持疏防结合、源头防范,落实风险告知、庭中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制度,力争案结事了。重视涉政府重点工程案件审理,妥善处理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系列案件,46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并当场履行,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规范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创新审执管理,均衡办案提质效。强化院领导、中层干部管理职能,实行院领导值周巡查制度,对开庭审判、工作效能、司法礼仪等情况进行巡查;建立优秀部门负责人年度评选制度,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审判质效数据分析和研判,定期督查通报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全面监控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促进审执工作均衡发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优势,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2.67%。义乌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民商事案件小额速裁试点法院。  强化机制建设,健全管理抓规范。对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制度进行清理、汇编,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审判执行规范,推进量刑规范化,量刑更加平衡;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规范疑难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和刑事证据《两个规定》;健全与市国税局、工商局的协助执行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出台意见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深化司法政务管理,规范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任命,构建科学的干警培养体系;创新对外委托形式,降低司法拍卖佣金,减轻当事人负担。  加强基层司法,夯实基础促和谐。全市27个法庭受理案件20842件,审结20935件,分别占基层法院的26.11%和22.57 %。永康芝英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加大对法庭的支持力度,帮助改善办公条件,增加法庭安保投入。积极指导基层争创“省级五好法庭”和“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取得“省级五好法庭”满堂红、四家法庭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的好成绩。  四、狠抓队伍建设,全力提升整体素质  抓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史知识竞赛、红歌比赛等形式,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举行法官授职典礼,邀请市委、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为法官授职,增强法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创作《xx法官之歌》,展现xx法官司法为民、蓬勃向上的风采;开展建党九十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抓廉政促公正。扎实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干警参加渎职犯罪巡展教育活动,聆听廉洁司法先进事迹报告会,绷紧反腐倡廉 “警戒线”。加强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5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筑牢反腐倡廉 “防火墙”。加大查处力度,对于违反廉政纪律的,从严查处,处理违纪干警1名,并调离审判岗位。  抓能力培养强基础。加强教育培训,邀请资深法官、大学教授授课,培训1450人次。重视青年干警培养,通过技能培养、信访锻炼、文化引领等举措,促进青年干警成长。加强调研工作,举办和参与学术论文研讨会,完成4个省级调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152篇。开展办案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系列竞赛活动,评选“办案能手”、“青年突击手”等,激发工作热情。  五、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的6件代表建议,均已及时妥善办结。加强代表联络,发送工作通报2000份,继续开展院长分级定向联络代表工作,通报法院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全市法院共向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专题汇报20次;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三个一百”活动,并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就刑事审判工作的专题询问。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参加座谈1387人次。  认真接受政协及检察机关的监督。高度重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妥善办结交办的提案3件。召开特约监督员会议,聘请103名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建言献策的作用。健全与检察机关的长效沟通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22件,其中维持、调解、撤诉等8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2件。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共参与审判案件8619件,同比上升19.38%。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及时召开“吴俊东案”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该案被评选为xxxx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居民等嘉宾1500人次走进法院,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表,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业务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化解矛盾能力不强,办案质效不高。二是从严治院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少数法官司法言行不当、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引起当事人不满;个别法官违纪,损害司法公信力。三是法院化解纠纷任务更加繁重。各类难以化解的矛盾纷纷涌向法院,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许多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身心健康,不少干警带病坚持工作。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诚信缺失致当事人躲避甚至抗拒执行时有发生,部分案件执行难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一些当事人信“访”不信法,涉诉信访居高不下;法官及家属的人身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当事人威胁、骚扰法官及家属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xxxx年,全市法院将牢牢把握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三个推进”以及“制度执行力落实年”活动,提升办案质效,为“推进赶超发展、加速浙中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化能动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见成效。紧紧围绕“百姓富裕、浙中崛起”总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赶超发展”总基调,扎实开展“三个推进”专题活动:深入推进企业帮扶,密切关注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形势,前瞻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司法导向作用,审理好企业兼并、改制、破产等案件,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脱困解难,促进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与联络,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扩大司法确认范围,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深入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执行,正确处理司法审查与行政征收决定的关系,坚持协调优先,尽力促成主动履行,确保城镇规划和金义都市区建设顺利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市委“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精神,深化“三个一百”活动,再创亮点,力求取得新成效。  二、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在保障民生促和谐上见成效。强化刑事审判职能,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继续扩大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民生案件,加大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成执行“五个系统”建设,建立协助执行网上查控中心,健全与民航场站、车管和边控部门的协作,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健全院长定期接访制度,坚持标本兼治,化解涉诉信访。  三、深化制度落实,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上见成效。扎实开展“制度执行力落实年”活动,狠抓制度落实,增强干警规范意识,严格依程序办案、按制度办事,确保程序公正。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强化发改案件评析,提高合议庭能力,发挥审判长联席会议作用,切实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实体公正。严格时限督办管理,注重均衡结案,杜绝超18个月案件,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远程视频开庭,加快档案电子化建设,推广“办案助手”等软件系统的应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四、深化队伍建设,在提升干警素养上见成效。全面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文化建设为引领,进一步提升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尊荣感。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深化导师培养青年干警制度,提升广大法官尤其是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坚持“教育、机制、查处”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机制,对不公不廉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坚持司法巡查常态化,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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