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上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律师执业质量评查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完善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内部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经验。组织律师事务所总结“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募集捐款16000余元。
(二)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建设,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加强公证岗位训练。业务工作有了大幅度提高,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53件,其中涉外公证704件,涉港、澳、台14件国内民事类公证507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6件,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案卷通过自查合格卷达100%。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内部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制定文件,进一步强化诚信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8个所通过了年检注册,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册。1个所和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
二、围绕消除社会隐患,大力推进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取得新进展。
共考察刑释解教人员1977名,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5万余条,做到了人员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及社会关系、经济条件、思想动态“六个清楚”。通过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灰埠镇北肖家村姜延春等115人当上个体老板;原单位、企业或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78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重新犯罪为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1%。
(二)强化监管措施,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会客等监管制度;每半月走访1次矫正对象本人、邻居、工作单位及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目前,148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重新犯罪为9人,犯罪率为0.6%。半年来,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2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2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人员108名,逐一进行了培训教育。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司发[xxxx]2号),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2月份各司法所利用农闲时机,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4月份是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57个,人民调解人员达6350人。同时,对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专业性调解室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建立了66人的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17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调解工作中,由于新安苑调委会主任王旭红工作突出,被青岛市局向司法部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积极打造为民办事的法律援助品牌
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和法律赶大集活动,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在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全市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78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用,针对妇女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情况,为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电话申请、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现场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指派代理刑事、民事案件110起,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80余人次。
五、围绕推进“法治xx”建设,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批转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印发。
深化“法律七进”,农村社区普法进一步渗透,将普法“1 10”模式作为检查考核农村普法机制和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日趋规范,“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6期,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全面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市区2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具体负责市区学校的宣讲工作;由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所属法律服务所,或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宣讲工作。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35万余人次。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开播的“法治乡村”栏目,在xx电视台开设了“政法在线”栏目,在《今日xx》继续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xx电台开办了“青春讲堂”栏目,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北墅监狱和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六、围绕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相继召开了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关系、工作任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定下发了xxxx年《xx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抓活动实效,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辅导讲座、大讨论、征文和“两个联系”、“五个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个主题,每月一个课题,每季度一总结,每半年一交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交流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素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抓制度建设,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使整个队伍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抓组织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党员律师岗、党员律师咨询站等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任务的渗透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时间的灵活性、运作机制的规范性和载体的有效性。抓政法文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诚信律师”、“亲和调解”、“党员律师岗”等品牌,把创建品牌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积极推进基层阵地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年内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达到市级标准,65%达到部省级标准。扎实抓好司法所队伍素质培训,年内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5天以上。
(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适应城镇化和村并居、物业小区等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各司法所至少再建立1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联合市法院选拔一批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联合选聘、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固定补贴加奖金”补贴制度,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案一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60%以上,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 以上。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数字化信息管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调查、教育改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咨询招聘以及开展视频会见等。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管控机制,联合帮教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对有特殊困难和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管理,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等6类安置模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安置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切实强化教育矫治功能。
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教育矫正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统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建立犯罪高危群体管控应急预案,堵塞在人员、档案文书交接转递环节上的漏洞,降低脱管漏管率;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和安置帮教组织的衔接,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方法。年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百分之一以下。
(五)着眼便民为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措施
做好案件回访和旁听制度的落实按照青岛市中心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进行旁听、回访受援人,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查工作,帮助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继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审经济困难状况,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即申、即批、即指派,并将生活在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和因突发事件致贫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编辑: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