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管局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
**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招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新跨越 进十强”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起点更公平、交易更公正、过程更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目标,充分履行招投标监管和服务职能,着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体制,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招投标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业务抓拓展,在保项目促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一)交易规模不断攀升。1-10月份,合肥招投标中心共完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四大领域招投标项目3338个,交易金额**亿元,中标金额**亿元。节约和增值资金累计达到**亿元,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完成项目增加17%,预算金额增加40%,中标金额增加41%,节约和增值资金合计增加24%。1-10月份,中心完成财政非税收入**亿元,上交税收**万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二)交易质量不断提升。在交易业务量日益增长和繁杂的情况下,抓住重点,分清缓急,以最快的速度,招最好队伍、建最佳工程,招最好企业、保优质采购,招最好客商、促招商引资,保障了全市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1-10月份,顺利完成了滨湖中心、*北路高架、**大道与高铁南站衔接段工程、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土建施工,龙腾家园、*社区安置房、福禄南园安置房建设,合肥市规划馆、博物馆馆内布展设计,环巢湖旅游道路桥梁设计,半汤、汤池国际温泉度假区规划设计,第三届住博会住宅产业化材料协议供货定点单位,**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与专业设备采购,曙光商厦10年经营权转让等一大批重大项目,以及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滨湖新区的工业项目,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吸引了中铁、中交系列等中字头大型央企和一大批特级、一级施工资质大型国企单位参与我市大建设。1-10月份,完成大建设项目323个,预算金额*亿元,中标金额**亿元,节约资金**亿元,节约率34.62%。
(三)交易领域不断拓宽。今年以来,在确保重点交易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以要素大市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文化、版权、环境能源、农村产权、广告经营权、动漫产业等新兴业务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的业务拓展。**年5月,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被正式确定为全省法院涉诉资产(非国有)进场交易平台,即将建成覆盖全省法院的拍卖公告发布、网上报名、网上竞价等全流程网上业务系统,为各级法院提供便捷、高效的涉诉资产处置平台。
二、围绕制度抓规范,在制度体系建设上书写新篇章。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统一市场的监督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创造条件,继续深入推进在市级政策、部门文件、内部管理三个层面的招投标市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施行,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继制订并出台了《**市招管局(招投标中心)重大项目招投标服务保障和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县(市)、区招投标项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招标投标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制度、规范性文件40多项,使各类招投标管理与服务活动更趋规范、科学、高效和透明。尤其是结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发展趋势和招投标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会议一审通过,将上升到地方人大立法高度予以出台。《条例》的出台将为**招投标工作向公共资源交易转变创造条件,为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发展开启新的路径。
三、围绕服务抓提升,在完善信息化手段上迈出新步伐。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发展需要,我们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化建设。一是网上招投标工作取得突破。在成功实施网上公示公告、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询标和网上开评标试点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网上询价模块、货物类和服务类评标系统模块,正在加快远程和异地评标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了招投标工作的信息网络化、投标电子化、评标程序化的建设进程。二是保证金管理平台正式运行。成功开发了保证金信息化管理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保证金系统自动计息、自动退还等功能,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安全性、保密性、高效性、便捷性”。三是版权交易和涉诉资产交易系统研发运行。为创新版权交易形式,提高版权登记效率,推出了版权网上登记系统,实现了网上版权登记、交费和领证。为配合全省涉诉资产交易工作的推进,与省高院对接合作,自主设计研发了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业务管理系统及竞价系统,为涉诉资产处置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平台。通过不断的创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凭借全程实现无纸化操作和人性化的电子化服务,荣获“全国政务服务类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案例”奖项。
四、围绕监督抓管理,在强化市场监管上实现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案件35起,记录不良行为**条,对7家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做出限制6个月以上进场交易资格的处理,对履职不力的15名专家做出了限制6个月以上评标资格的处理,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一是强化标前准备。标前会同招标人、造价咨询单位等制定招标时间安排表,强化重点环节节点时间安排;实施重点重大项目评审会议制度,标前组织业主、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向专家介绍项目基本概况、评审重点和工程、采购要点;设立重大项目课题和实施小组,精心科学编制针对性招标文件,并与业主就招标文件、现场施工管理、采购产品验收等不同要求进行沟通,使招标更加精细化,更具针对性;实施招标事项标前备案审查制度,对招标文件、答疑进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二是加强现场监管。在实施开评标现场直播、特邀监督员随机抽取的基础上,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会民众招投标义务“特邀监督员”,让社会民众更直接的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三是加强标后跟进。实施业绩公示制度,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标单位的业绩实行网上公示,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强化约谈制度,对大建设项目、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项目等在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与相关部门约谈中标企业,宣贯法律,重申纪律,敦促签约和履约;实施招投标市场与建设现场联动制度,深入建设现场一线,加强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督促项目顺利实施;实施投诉案件外出调查和核查制度,对投诉人反映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业绩、串标、围标等行为,会同纪检、重点局等部门到外地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案件处罚事实确凿,证据充分;推行督查建议制度,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自身部门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发出督查意见书,明确需整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堵塞工作漏洞。
五、围绕县区抓指导,在健全招投标体系上开辟新视角。
今年以来,把推进各县(市)区招投标市场建设和规范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先后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调研,并通过季度招投标业务例会和月度报表的方式,全面了解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业务培训、网站建设、操作流程、专家资源共享和人员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在制度建设、业务拓展、信息化建设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实施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县(市)区一体化公共资源平台建设,促进了各县(市)区招投标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六、围绕队伍抓服务,在加强内部管理上推出新举措。
一是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扎实推进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签订公开承诺书66份;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专题讲座和书记讲党课;深入开展“建党91周年”和“建国63周年”等活动。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定XXXX年度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开门纳柬,与“合肥论坛”开展政务公开网上问卷调查活动,提升我局工作效能。三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年”建设活动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暂行规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的电子触摸屏和门户网站,将局和中心的职能、招投标信息、办事指南、有关招投标政策、法律、法规,收费标准、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措施及处罚结果等全部及时进行公开,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交易环境。四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通过个人找、群众帮、部门查、领导点、集体定“五位一体”的形式,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四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积极主动查找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个,做到了单位、部门、岗位、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六落实。五是完善人才机制。今年以来,市局与巢湖分局实施人员互派,交流了8名干部;推荐了1名干部赴庐江县乐桥镇基层挂职锻炼;拿出3个中层干部岗位开展竞争上岗,充分锤炼了队伍。六是优化绩效评估。深入开展“定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制定局和中心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分级对部门和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设置23项部门和**项目个人考核指标,将绩效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比,并公开评比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七是强化学习培训。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每月末开展招投标项目操作教学会、案件查处分析会、项目监管案例研讨会等,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操作、监管细节进行分析、解剖,查找招投标过程风险点,优化招投标工作流程,提升招投标整体形象;建立员工“工作周记”制度,按照“执行体现态度、过程保障结果、体会促进成长”的理念,引导广大员工养成工作有计划、执行有措施、结果有分析的习惯。同时进行考评,切实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
**年度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围绕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和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快市场结构优化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资源合理整合重组,培养发展市场要素,积极开拓交易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增强招投标的社会地位和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在区域至全国范围内提升影响力;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运行的现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和协调顺畅的市场关系,推进科学、规范、高效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到**年年底,力争实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四大领域交易总额达到1000亿元。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规范有序”,不断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市场管理制度。结合国务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学习贯彻和我市招投标工作实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出台的基础上,推进和完善一系列的市场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不同公共资源的特点,建立适合其公平交易的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和有效竞争,巩固和发展“**模式”改革的创新成果。二是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已修订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进一步健全有效最低价评审制度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外来交易项目协调和服务流程,健全完善财政投资类项目自行代理、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进场交易、中直和省直及市外项目进场交易等整套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系。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促使各类交易程序更加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结合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和安全运行。
(二)突出“要素交易”,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范围。在确保服务好市属重点投资项目的基础上,以合肥要素交易大市场建设为契机,发挥自身优势,吸引合肥地区的中直、省直国有资金项目和其他非国有投资项目进入中心交易,进一步推进文化、版权、合同能源、农村产权、涉诉资产交易等业务开展,加快招投标市场结构升级;积极开拓全省范围内新型专业市场业务,争取异地土地项目以及非公有产权项目进场交易;进一步发挥“合肥模式”的示范辐射效应,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中部地区为主攻方向,加强与外地先发地区市场之间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拓展外地市场,推进区域性、特色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
(三)突出“科技促建”,不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化建设。一是推进全流程的“网上招投标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网上受理、网上开评标、网上支付和网上监控系统功能,利用网络通信和安全保障技术,积极推进多城市之间的异地评标网络和远程评标系统建设,着手编印《**招标投标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管理使用手册》,实现信息化资源的共享,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二是加强电子化专业库建设。推进企业会员库、专家评委库、造价咨询库、小额零星项目库等电子化专业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发挥专业库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三是完善OA办公系统功能。结合招投标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需求层次,在OA办公系统与业务系统的融合、行政管理功能和业务管理功能等方面进行完善,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四是谋划要素大市场信息化建设。为顺应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的要求,提前介入、积极谋划要素大市场的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公共资源特点和交易需求,建立联内通外、结构清晰、职责明确的信息化服务、保障和监管系统,更好建设国内一流、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四)突出“诚信联建”,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一是加大项目招投标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监管,加强招标事项事前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督查,保证备案事项严格执行;严格规范招标程序,对缩短招标时间的特事特办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规案件的公开曝光度,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信力。会同纪检、建设等部门深入开展年度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和针对限额以下项目操作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逐步延伸到中介组织和社会代理机构,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加强部门和行业间联动。加强与审计、监察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移送线索,共同查处问题;探索成立招投标仲裁委员会,负责招投标投诉中相关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和认定,提出具有权威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各县市区及外地市招投标机构的诚信体系联建,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招投标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在现有信息发布渠道基础上,加强与全国有影响力的招投标机构网站进行信息联网发布,以吸引众多知名客户群体,提升招投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在在招标信息、招标条件、招标结果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媒体公开征集、遴选社会各阶层人士走进招投标中心,现场监督评标过程,增加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五)突出“系统发展”,不断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一是促进县市区招投标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招投标机构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出台、完善制度体系,堵塞漏洞,减低风险;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把工程、采购、产权等业务逐步向下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辖区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招投标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从人员培训、外出考察、信息化建设,到专家系统无缝对接等给予全力支持,以完善县(市)区招投标机构的市场服务功能。三是完善市县(区)二级平台联动体系。以“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服务共管、效益共赢”的原则,完善信息发布、咨询服务、评标专家库、信用评价、投诉受理、监督管理等“六统一”的运行机制,实施市县(区)招投标工作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整体全面发展。
(五)突出“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一是完善中心服务功能。提前谋划要素大市场的场所和管理标准化建设,对中心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不断健全中心服务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着手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服务运行规程》,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主要内容具体化,完善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招投标服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二是深化项目跟踪服务。对招标信息发布、标前会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公示、合同履约等重要环节开展跟踪服务活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规范运行。三是深化专家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专家“入库”和“出库”流程,全面实行专家“聘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采取专家自评、部门测评、群众网上评议的方式,对专家的评审水平、职业素质等方面进行公开测评,纳入专家诚信档案;进一步加快专家资源结构调整。将专家从仅仅满足招投标业务发展需要向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重大项目规划提供咨询、服务、论证、评估方面转化,将专家库打造成招管局乃至全市的“智库”,为科学决策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六)突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用人机制,推动干部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切实引导和推动干部职工真正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二是加强流程管理和廉政建设。落实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实施奖惩,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局面,确保各类交易规范运作。狠抓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健全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和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部室的工作绩效考核挂钩,防范招投标队伍风险。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和人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党团工青妇的作用,健全组织生活,增强团队精神,多管齐下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服务高效、充满活力、行为廉洁的人才队伍。
(编辑: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