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寻府办字[XXXX年]69号文件要求,我镇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制定方案
为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顺利有效的开展,一是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属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与各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负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二是出台制定了《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宣传
针对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一是采取了街头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机关干部进村入户讲解宣传等形式,给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对各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增强公众安全疏散逃生技能和避险防灾能力;四是加强了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镇政府组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每月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一次。
(二)扎实排查
由于我镇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只对人员密集场所、在建施工工地、加油站进行了重点排查:
1.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
2、对知青广场和圩镇路面建设2个在建施工工地进行了检查。
此次排查严格按县里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7个,合格6个,不合格1个,督促整改1个。检查在建施工工地2个,合格2个。
(三)严格整治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原则,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予以拆除。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树立示范抓典型,努力为我镇创建“平安乡镇”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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