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永高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矿管科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建立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安排
我局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大检查工作的范围、重点、方法、要求、记录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时间安排等做了周密安排。
落实科室和局属机构的责任和任务。矿管科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合法矿山,矿管科要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大矿山检查力度,杜绝越界、越层采矿,持无效证件采矿等违法行为。组织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监察大队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制止、打击取缔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对证照不齐和违法开采矿山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立案查处。
地环科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地质地质灾害隐患再排,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工程治理。
三、全面布置、认真检查
1、深入矿山逐一检查
目前我县生产和基建矿山共21个,自6月25日开始,矿管科工作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照检查重点,逐户排查,21家矿山企业排查率达100%。县政府分管负责人高度重视,带队重点检查了龙桥铁矿、马鞭山铁矿等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队检查了钟山铁矿、杨山铁矿等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排查发现,我县矿山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组,制定了自查自纠方案。通过对矿山采矿权登记发证资料的检查核查,矿山采矿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通过对矿山批准范围和平面、井上下对照图的检查核查,未发现越界、越层采矿等违法行为。要求矿山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开采,杜绝越界、越层采矿行为。
2、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全县执法动态巡查,今年6月份以来共组织巡查56次;各国土所负责辖区内动态巡查和监管,对辖区内已发生非法开采区域每2日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国土局执法大队。国土局会同所在镇政府组织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打击取缔非法开采矿山。今年6月份以来共发现涉嫌非法开采18起,全部依法立案查处,查扣作业机械10台套,拆去变压器2台,断电5处,没收非法所得3.364万元,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4842.5吨,许本权等2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这些案件的及时查处有效地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频发态势。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环科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重点是对可能危害城镇、学校、农贸市场、乡村等人员聚集区以及重大建设工程、农民切坡建房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确保了不留死角;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对地质灾害点每日监测2次,强降雨期间每2小时监测一次;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工程治理。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5月1日起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加强值守。强降雨期间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警15次,对龙桥凌安和汤池三冲地质灾害点实行驻点监测,组织人员撤离,共撤离13户46人,搬迁2户。近期强降雨期间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常抓不懈,着重对矿山开采的动态监管,及时了解矿山采矿范围的变化情况,监督矿山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杜绝越界、越层采矿行为的发生。
2、保持高压态势,严打非法开采行为。采取强化执法巡查、电子监控、有奖举报、强化责任、联合执法等综合措施控制、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同时加快矿业权设置,疏堵结合减少、消除非法开采行为。
3、防治结合,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按照1:50000地质灾害调查规范的要求,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引发规律,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域,划定地质灾害点危险区。分析治理防治方案和治理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防治知识教育,实现灾前能预警,灾时能避让;防得了,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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