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不断加大审计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法律培训,增强法制意识,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第四季度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局务会、全体干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该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并成立了法规股,确定了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研究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审计质量监督检查。
二、加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
近年来,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部门的统一部署,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结合我局实际,把学习《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及相关通用法律知识和从事审计工作所需的专门法律知识,纳入到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中, 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增强了审计法制意识,把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贯穿到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依法理财工作中。第四季度局机关聘请有关法律专家进行法制培训2次,有20人次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宣传教育,全局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紧迫性,营造了人人依法审计、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行为不规范,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审计项目公示制》、《审计项目程序制》《审计项目审结制》、《审计项目复核制》、《审计处理座谈制》、《审计质量追究制》、《审计落实回访制》、《审计结果公告制》等项业务工作制度和依法行政制度,按照“谁主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责任制和审计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了局内部管理制度及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对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工作纪律进行开展,全面推进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所有违规罚没资金在财政专户收缴。
四、履行职责,提升依法审计能力
第四季度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审计项目的复核工作和质量检查工作,实施审计质量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加强岗位责任制和审计组长负责制,推进审计回访制度,确保了审计成果的有效落实。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处理处罚,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切实保障被审单位的合法权益。此外,我局还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积极落实审计决定,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第四季度我局对县人大办、自来水公司等10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回访,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审计结果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果进行了公告,收到较好的效果。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我局除了严格执法程序外,还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同时设置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对执法人员制定了严格的违纪责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
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广大干部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更新,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87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44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76.6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112万元,已上缴财政资金112万元,入库率100%,清收各种欠税104.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44.7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576.6万元,核减工程造价347.2万元。各项指标均创我县审计史新高。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继续保持了零举报、零投诉、零案件,没有发生群众举报、投诉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情况,也没有发生执法责任追究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通过努力,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法律宣传不广泛、不深入,个别干部法制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大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以解决和规范。今后,我局将继续通过强化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从而使审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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