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当前的安全稳定局面,深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区安委会决定,定于5月25日至5月29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检查区委、区政府相关加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教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各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XXXX年〕15号)精神,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
煤矿: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为完成施工、在整合区违法生产。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和烟花爆竹: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治理烟花爆竹企业“四超二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水上交通:全面的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集中打击超载、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城中村、商场、宾馆、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治,防火灾、防踩踏措施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学校安全:加强对危旧校舍的检查,特别针对目前雨季期间,临山、临坡的校舍、设施的安全检查情况;联合交警、消防、卫生部门加强校车、火灾隐患、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情况。
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4、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全面掌握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
(一)5月25日开是到5月29日结束,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同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开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五、检查方式
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各镇、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力量对所有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为做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区安委会组成以马立恒副区长为组长的全区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组将适时对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
天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XXX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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