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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水政大队情况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31

县水利局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厅下达的水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和市局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水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改革举措,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水行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保障和促进了全县水利工作的全面推进和综合发展。

一、始终把水行政执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建立了执法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一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行政执法工作机构,把水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定了配套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和上级实施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了《水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体系》、《水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和《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努力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水行政部门的各项职责。

三是建立了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管监督、侵权要赔偿”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确定了局长、纪检组长和各职工代表为我局依法行政监察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不出差错,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形成了“想依法行政、会依法行政、能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

二、大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无论什么工作,人都是具有决定作用的因素。近年来,主要从六个方面大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按照《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的要求选调和配备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水行政执法的资格管理。在实践中,特别注意将懂法律、懂专业、政治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水行政执法队伍中。二是根据执法机构和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各个执法机构和岗位,制定了《水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体系》,做到分类清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职责明确。三是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等配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四是建立和完善了“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水政监察员岗位责任制”等十三项制度,并把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工作质量考核目标化、精细化。五是制定了关于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六是充分保障行政执法所需经费及装备,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三、为水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建立了内部学法制度。局党组成员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次,强化法制观念和依法治水意识,带头遵守和执行水法律法规。同时,还制定了水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除了积极参加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和县司法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外,本局每年举办培训班一至两次,每次一至两天,培训对象有水行政执法人员、全局干部职工、各乡镇水利员。培训内容以水法律法规为主,并结合研究执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提高学习效果。培训结束前,还要进行考试,并公布考试成绩,以检查学习质量,建立健全了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凡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队伍。因此,在我县水利系统内部形成了一个人人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

二是努力搞好水法规宣传。水法律法规宣传是依法治水的先导,是水利法制建设永恒的主题,也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局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时间,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一是在三月“中国水周”期间,在新县城集贸市场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单300多份,向20人次回答了相关疑虑问题;二是请县分管领导发表水周电视讲话;三是精心布置了图文并茂的水行政执法成果展览;四是组织召开了水行政执法座谈会,邀请县人大、政协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五是在新、老县城挂宣传横幅6条、发放水法规书20余本。通过各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由内到外、由领导到群众、由县城到乡村,扎实有效地做好宣传工作,扩大了水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为水行政执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扎实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

一年来,我们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表现在:

(一)清理和公示了行政许可项目。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停止实行;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主体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项目,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取水许可审批、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查等20项县级水行政许可项目,对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对每次的许可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二)加强和落实了水利执法巡查制度。

执法巡查是水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和基本要求,也是发现问题、预防水事案件发生和了解案情的重要渠道。我局认真按照省厅要求,严格落实了执法巡查制度,加强了执法巡查工作。在巡查中我们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坚持每月巡查的次数不少于4次,并指定专人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把违章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09年我局着重对河道采砂淘金、河道设障、涉河建设项目、排污口设置等情况开展了执法巡查活动。今年组织了执法巡查72次400人次,现场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24起(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6份。

(三)加大了对水资源的依法管理力度。

一年来,我们以实施取水许可为重点拓宽水资源管理思路,主要进行了如下工作:一是集中时间,组织力量对全县取水现状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巡查,凡应办理取水许可而未办或漏办的进行逐一登记,同时进行宣传教育,限期业主及时申办取水许可法定手续,并依法缴交水资源费;二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办证率达到96%以上;三是加强水资源的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全县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四是对水库周边的畜禽养殖及水库水产养殖户向水库水体投肥养殖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五是积极配合市局对入河排污口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加强了监管;六是抓好“四无”电站的清理整顿;七是建立了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水资源信息的管理工作,为开发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严厉打击了非法淘金,及时查处了各类违法案件。

针对少数淘金户受利益驱动,置水法律法规于不顾,利用夜间、节假日和恶劣天气进行非法淘金作业现象,我局领导积极向县领导汇报,县政府成立了以海事、港航、公安、检察、法院、财政、水利、国土、安监等单位为成员的治理非法采砂淘金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整治队伍,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一方面开展经常性巡查活动,另一方面在非法淘金多发河段建立信息联络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执法队伍立即前往予以查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采取日常打击与联合执法队伍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始终保持高度严打的态势。09年共出动打击非法淘金活动300余人次,查处和打击处理非法淘金船只40余艘次,对8艘非法淘金船淘金设备进行了拆除。由于我们监管措施得力,查处力度大,全县非法淘金活动基本得到控制。

(五)加大了水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力度。

水行政事业规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征收的资源补偿及调整利益分配的一种政策性收费,是水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水利建设、防洪保安、资源保护的重要资金来源。09年,我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行政,依法收费,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率达到100%,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达到90%以上,水行政事业性规费收缴较往年有一定提高,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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