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取得成效,乡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将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乡司法所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知识进课堂”、等活动,利用法制课堂、专栏、图片、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基本法律知识,切实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升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品味,得到了学生、家长、社会的一致好评。发放资料宣传资料600余份,张贴横幅20条。
二是实施普法教育,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狠抓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乡中小学把法制教育课同思想品行课融为一体列入教学计划,排进各校课表,选用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教师授课,增强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广大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证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教育的作用。
三是拓展教育途径,提高法制教育实效。针对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特点与教育实际,在抓好学科教学、专题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首先,抓好课外活动教育。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法律知识演讲等多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培养爱法、敬法的情感,增强守法、用法的能力。
四是加大工作关注力度,全方位关注关心留守儿童。充分发挥乡妇联工作的基础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教育、督促的责任。乡妇联和学校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并督促村委会、学校与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控制留守儿童辍学率。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责任、情况报告、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制度,保证留守儿童学校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加大工作经费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顺利展开,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工作的经费保障标准,做好专款专用。
经过整改,乡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取得已一定成效,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未成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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