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南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上领导讲话精神,我们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了单位资产清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清查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
资产清查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是难以完成的。我中心成立了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织开展清查工作,为顺利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实施资产清查中,注重把握好清查工作的计划性、时间性、阶段性和准确性,并做到“五个落实”,即:工作布置和任务落实、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落实、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落实、工作职责落实、数据质量落实,提高了工作质量,确保了工作进度。领导高度重视,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统一思想,提高自查工作认识
为确保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端正工作态度,摒弃走过场及特权思想,避免草率行事,马虎了事,我们在本中心召开了动员会议,向大家宣传这次清查资产工作的意义,向大家强调指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要求一定要找到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切实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达到预期资产自查目的。
(三)、确定内容,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中心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此次单位资产自查的主要内容是账务清理和固定资产清查。通过认真清理,认真纠正账务上存在的任何问题。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核对和盘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法。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明确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在完成中心资产清查后,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为审计机构提供了所有有关资产清查的资料,配合审计机构完成了资产清查的专项审计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做到了帐实、帐卡、帐帐相符,家底清晰,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资产清查过程的实施情况
1、从时间上来说
月份主要是制订了工作方案,进行了组织发动,编制预算,绘制各种表格,这些工作主要由资产管理处来完成的。资产清查小组对全中心的资产进行全面实地清查。月份,主要是对现场清查工作进行梳理,同时对盘亏盘盈对部门内部进行匹配、解决虚盈虚亏问题,对各部门有关盘盈、盘亏说明的情况进行整理、初步追查盘亏资产,月份主要将清查数据与原始账进行核对,到月日将匹配基本一致的数据上报省政府秘书厅。
2、从涉及的范围来说
本次资产清查主要是对中心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还包括土地、房屋、汽车等基础资产。根据各类资产的特性分别进行现场清查,尽可能做到不重不漏。这些资产分布在中心的各个部门,因而所有部门既是清查对象,也是资产清查实施的主体和主要的参与者。可以说中心的所有资产状况在这段时间里都基本清晰了。
3、承担本次资产核查工作的中心同志讲政治,讲正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责任意识,顾全大局,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勤奋敬业,一丝不苟,不徇私情,以自身的工作为中心尽心尽职。由于大家不懈的努力、艰辛的劳作和无私的奉献,尤其是相关审计单位、中介单位的支持、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才使得核查工作顺利实施,顺利完成,成效显著。
二、目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全面实施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理的责任,并形成完整的资产管理的体系,以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问题。二是明确分工,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论单位大小,记账人员与财物保管人员都应分离,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不能身兼两职,使财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对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全面的清理,应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按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凡需进行处置和有偿使用的,都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六是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举办经济实体的资产要专项登记。
(二)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切实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在职财会人员的培训。单位财会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除财务会计理论、与日常工作相关的实务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以外,还要注意资产管理知识培训,使财会人员在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上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及实务工作核算能力。同时,财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规范会计核算,积极主动地将财务管理和日常资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资产变动及时在账务上进行相应处理,从而杜绝账外资产的存在和损失挂账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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