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系列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统计局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自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干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讨论决定成立由局长铁军为组长,负责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副局长余芳、吴雪、统计师徐斌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铁军局长传达了县纪委、县政法下发的《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务必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深刻地剖析,并充分运用各种途径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我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事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
二、认真自查,整改到位
全局领导干部对照县政法委下发的《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主要针对干部不依法行政的、处理问题不公的、与民争利的、服务意识差、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幕后策划指使或放纵他人干扰政府管理和经济行为的、截留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奢侈浪费的以及其他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涉乱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全面治理我局干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铁军局长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填报《县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台账》,实事求是,绝不允许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现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填报的《线索摸排台账》,统计后未发现任何问题,没有出现专项治理范围内的现象。
三、完善制度,提高实效
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敢于唱黑脸,不怕揭短亮丑,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威慑作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自查活动有效地展开。通过自查,我局未发现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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