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县食盐安全,我局根据甘食药监发【XXXX年】15号文件精神,自XXXX年4月30日至6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食盐和特殊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4月30日,我局召开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州局相关文件精神,并就如何开展好此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周密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县局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经营食盐、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经营食盐的地下窝点,清除假冒伪劣的特殊食品和非法销售食用盐的经营户,消除危害有关安全的隐患,全面净化辖区食盐和特殊食品市场,努力使全县辖区食盐和特殊食品市场得到强有力的净化。
二、突出重点检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州局的工作要求,集中对食盐和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小摊点、小副食店、超市、药店为重点,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着重检查食盐和特殊食品的进货渠道、购销台账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不合格特殊食品和食盐,确保所以产品进货渠道的正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检查食盐包装情况,食盐包装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范,含碘浓度是否达到要求,食盐存放情况是否做到防潮、防虫、防尘要求,离地离墙的距离是否达到要求,以此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果。对销售者的资格、仓库、进行仔细检查,并对经营户食盐和特殊食品的采购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数量等进行统计核算,对进货验收台账、产品销售记录等进行抽查核对,要求做到库存数量与进货台账、发票一致。
三、提高执法要求
强化食用盐和特殊食品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盐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工作的重点。做到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杜绝了以罚代管的错误观念,在查处每个案件中,都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尤其在盐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从上到下,一直坚持廉洁从政,秉公办事,拒绝营私舞弊,徇私枉法。
检查中发现,我县食盐经销商都能按规定从盐业公司购进使用安全加碘盐,资质齐全、守法经营意识较强。但有个别食盐和特殊食品经营户存在购货索证索票不齐全,储存方式不规范等现象。检查人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截至目前,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药店7户,一共售卖保健食品172个批次;食盐经营单位44户,批发食盐单位3户,其余全卫零售,我县食盐购进渠道全为县民贸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超市、商城7户,一共售卖婴幼儿配方乳粉50个批次。通过本次行动,进一步摸清和掌握了我县食盐和特殊食品市场基本情况,规范了经营行为,保证优质食盐和特殊食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盐和特殊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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