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的百日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分工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我们在去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分析本地实际情况,巩固去年工作成果,实施全面推进,不留盲区,不存死角。
1、企业自查与我局检查相结合。通过媒体和现场督促等方式,向有关单位通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告知检查内容,要求企业先行自查,督促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并将本单位排查出的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予以建档、登记,上报备案。
2、全面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做到拉网式、全覆盖,并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重点行业(医疗、电力行业)、重点环节(使用环节)、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执法检查采取搪塞、拖延不配合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3、隐患排查与治理相结合。开展隐患排查,核心是治理,我们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一是落实使用单位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马上整改的,我们督促使用单位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我们指导并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具体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跟踪监督,实行隐患整改确认和销号制度。三是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我们遇到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使用单位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采取处罚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三、工作取得的成效
截至6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0余家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含气瓶)250余台次,排查出安全隐患5项,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3条。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我们按照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和“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完成期限)、“三跟踪”(跟踪监督、跟踪整改、跟踪服务)的办法,由首次发现隐患的检查组负责人负责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存在技术性问题的,我们深入现场,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目前发现的5项安全隐患已有4项整改完毕,整改率为80﹪。
严格的管理办法,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辖区大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都能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相关法规,基本做到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个别企业特种设备存在过期未检情况;二是个别设备“使用人”等变更后注册登记信息未及时更新;三是个别企业尽管有持证操作人员,但现场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四是个别企业设备档案不齐全,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对于上述隐患,已当场指导其改正或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我们将举一反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抓好隐患治理,规范监管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治。对排查发现、按时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检查和惩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要开展安全隐患“回头查”,防止回潮现象,巩固成果。
2、继续认真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一是要对此次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全面的疏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二是要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监管相关措施和制度;三是做好信息归档工作,及时将检查资料、处理结果等进行归档。
3、加大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着力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规,增强企业的隐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4、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规范监管检查行为。切实提高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5、进一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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