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精神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阳光政务清风行动”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巩固环境兴市工作成果,着力深化正风肃纪,进一步推进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XXXX年,县城镇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环境兴市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要紧紧围绕环境兴市的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作风建设、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清正廉洁等方面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
二、明确工作重点,主动作为
依法履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
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情况。
政务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
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的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坚决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的情况。
三、抓好宣传,提升形象
县城镇管理局认真做好环境兴市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宣传,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提高参与环境兴市和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性和自觉性。围绕自身工作,宣传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宣传和培育先进典型,扩大影响力和美誉度,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树立在当地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认真组织,参与测评
我局在开展环境兴市测评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中,广泛动员,积极正面宣传,局主要领导在县主要媒体,电视台向市民承诺,接受市民监督,在互联网上征求市民管理城市的金点子活动,并给予评比表彰。在测评期间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每天坚持为市综合执法局、政府、城管局投出真实的一票,同时积极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五、加强检查,严格考核
局党组行政要求各股所队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测评工作,并以此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为契机,严格按照中、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阳光政务清风行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测评的内容,扎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本部门、本行业满意度提升。纪检组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测评中弄虚作假、失密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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