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打黑除恶”工作。现将近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了县城市管理局“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为副组长和及各股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县“打黑除恶”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前,分管领导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了县委政法委召开的关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的会议精神;全县“打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支部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的工作目标。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相关文件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立足防范,严格责任追究。
局党支部要求各股、室、中心、队、所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全面摸排,加强执法检查。
按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4月5日开始,我局对在治理非法占道、经营等过程中是否存在恶意占道、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对非法侵占公共区域、经营等城市管理的黑恶势力进行了全面摸排,截止目前,未发现存在黑恶势力,我们加强进行执法检查,将此种情况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反映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线索,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移交,做到每条线索都建立档案,有部署,有结果,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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