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兽医局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经动物监督所全体人员的辛勤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工作,现将XXXX年半年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及兽药经营户共计36家,其中GSP的兽药企业5家兽药经营个体户31家,并且与他们签订了《兽药经营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检查规模养殖户246户,取得《动物防疫各种合格证》有27户,并县与签订了《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246份,发放养殖档案246份。
(二)利用农资打假宣传月活动,举办1期兽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765份,对5家GSP经营兽药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检查15次,取缔2个无证经营生物制品的兽药经销户,货值金额达1.6万元。罚没金额达2.1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经营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
(三)健全基层的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并把入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综合执法,达到上下联动,上级处罚为主,下级宣传,巡查为主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分片落实兽药监管责任
近年来一些违禁兽药的经营滥用,动物产品安全责任越来越大,兽药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具体负责。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使得每位执法人员及官方兽医人员均有监管范围,有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全覆盖,常态比。
(二)大力宣传狠抓落实
1.对经营兽药人的企业负责人,技术员以及兽药经销的个体户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各种法规知识和违反相关法规要追究责任严重后果,在心理层进行宣传。
2.通过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给农户饲养户及相关企业。
3.通过官方兽医现场检查巡查现场指导,让养殖户科学合理购置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制度。四是重点对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整治检查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责任原则》来做其相关记录和各种档案是否健全。有无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兽产品行为,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
1.建立健全兽医官巡查制度,每位兽医官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片区企业规模户每月巡查到二次一上,并有专门的巡查记录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相关的兽药主管部门。
2.利用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对全县的兽药经营企业及经销户,共查处了2起无兽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生物制品,货值达1.6万元,没收罚款共计2.1万元,并给予取缔。
3.开展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使用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专项检查工作,全县规模养殖户,兽药经营企业无一使用,经营海联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
4.集中开展“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213个规模养猪场养牛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地毯式的普查,无一例为阳性。
三、建议
乡镇兽药个体经销户,因人员,兽药专业知识等方面有差距,加上经营量小,经营面积小,难以符合GSP标准,他们也无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现在乡镇兽药经营户无一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采取取缔措施,而从散养户的要求来说,又不可能关闭乡镇的兽药零售店,希望上级相关部门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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