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全会和省、市政府廉政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民生工程、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利改革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经济开发区、南部新区、县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以及其他城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扎实开展“两清一促”工作,摸排土地71宗,交地1宗,正在收储18宗,限期开工18宗,清缴土地出让金1.48亿元。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实施全过程监督。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对已排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本级共排查整改问题19个。二是突出治理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在抓好普遍性问题治理的同时,突出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住建等领域的治理,着力治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三是制定实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和联络人。四是加强对市、县、区及有关专项工作组在问题整改、滚动排查、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监管措施、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积极宣传党的反腐倡廉路线方针政策,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中央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暴风雨中的忏悔》、《欲盖弥彰》。二是开展示范教育。继续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做党的忠诚卫士”活动,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做勤政廉政干部”教育活动。三是开展主题教育。在全市集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四是开展作风教育。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五是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蒙城县板桥集战斗纪念馆被授予“全省廉政教育基地”,市检察院、市广播电视台等10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六是利用媒体开展教育。制作《廉政》专版5期,播出《廉政播报》电视专题节目25期,建成并开通《党风廉政网》。七是开展经常提醒教育。开展主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电视承诺、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等活动。在市委党校主题班次中开设党风廉政课。建立新进公务员廉政培训制度。八是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533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39人,纪委负责人同27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加强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落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超标准超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审核因公出国(境)16人(次);严格控制评先评优活动支出,审核评先评优团体39个、个人85人(次);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三、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3起;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违纪违法行为3起;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查处违纪违法行为3起。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组织明查暗访26次,查处违纪违法行为17起。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对53个市直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打造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工作新模式,直播节目56期,视频直播20期,受理热线电话734件,按时办结726件,按时办结率98%,群众满意率89%。扎实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四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组织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对22个优秀单位、20个良好单位和20名优秀科长进行表彰,对2个后进单位和7名不满意科长进行通报处理。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对《市直单位绩效考评办法》和《机关效能建设日常考评实施细则》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队活动,把效能考评向基层延伸和覆盖,形成市直单位绩效考评、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队三位一体的考评网络。认真开展效能督查,对重点窗口单位、执法单位、基层站所工作情况进行模拟仿真效能督查,发出12份督查反馈单和1期督查通报,制作5期电视曝光节目,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跟踪整改。
开展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发布的工作制度,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决策落到实处。整合相关室工作职能,组建新的“经济110”办公室,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投诉问题、反映情况。办好“阳光投诉”栏目,播出节目16期。加大投诉受理工作力度,共接收群众有效投诉51件,其中涉及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件29件,做好受理、办理、转办、回复和答疑工作。推进季度经济发展环境环评工作,梳理意见和建议37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加强对市区违法建设整治情况的督查,对私搭乱建问题明查暗访,督促城管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建筑11件。加强企业监测点工作,对市、县(区)两级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进行清理和确认,要求每个监测点明确1-2名监测员,及时沟通相关情况。
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67件(次),立案92件,结案1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通过查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262万元。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1件,涉案19人,涉案金额142万元。市纪委立案查处的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保飞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李震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孙健受贿案,涡阳县城关镇党委原书记姜伟(副处级)贪污受贿案。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维护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对查处的本地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查处的案件及时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和发案原因,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
坚持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是细化责任分解。年初,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定主要责任单位的任务完成时限和监督保障措施。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年初,由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任考核组长,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访基层、看成效的方式,对各县区和19个市直单位进行重点考核,全面掌握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着力解决不愿追究、不敢追究和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落实责任追究案件6件,追究党员干部6名,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省纪委监察厅、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期待相比,工作中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飘浮,铺张浪费;少数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上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小官大贪”、“小贪常见”问题突出;一些反腐倡廉制度还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仍有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教育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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