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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四小整规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42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各类小餐饮经营单位452家,其中,小型餐馆137家、小吃店215家、快餐店62家、饮品店38家。我县暂无药品生产企业,有批发企业1家,经营企业67家,其中50平米以下小型药品零售企业42家,另有小规模个体诊所13家。

截止到6月29日,我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79人次,执法车辆57车次,检查各类“四小”经营单位359家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59份,下达《监督意见书》29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9份。

二、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为全面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市场,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整治行动,各个业务股室为成员的“四小”整规领导小组,加大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力度,对内注重整合部门力量,对外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密切配合。在整规过程中,我局详细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小药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县“四小”行业小诊所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加大餐饮、药品、稽查、办公室等股室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二)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为切实贯彻此次“四小整规”整治活动,向社会表明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我局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规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3.15”、“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四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发布“四小”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三是广泛发动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4月13日,我局召开县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会,全县1家药品批发、67家经营企业全部参加,会议中贯彻食品药品“四小”整规专项行动整治文件精神,明确重点整治内容;四是建立咨询电话热线。利用“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热线,接受投诉举报。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本次“四小”整规专项行动,我局秉持“严”字当头,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对整规对象坚决做到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及小诊所的主体持证情况、进货来源情况、索证索票情况、采购验收台账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等。

在全面排查摸清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整治标准,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包括餐饮行业使用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的食用油及其他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药品经营企业的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等行为;小诊所则是联合卫生局查处无证无照小诊所的行为;在分类整治行动中,逐步建立摸底情况一览表,划分整改重点单位及难点单位,保障整改工作由易到难,由点及面,最终达到整治与规范的工作目标。

三、取得成绩

通过专项整规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小餐饮经营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餐饮经营主体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实现小餐饮经营持证亮证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率“两个100%”;切实提高了“小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水平,逐步提升药品零售行业形象,改善“小药店”的店容店貌,实施对药品经营环节全过程的监管,营造规范有序、诚信和谐的药品销售和使用环境。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最后建立了小诊所整治工作示范点。在试点范围内所有诊所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均已建立小诊所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小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规范基本达到要求。

在我县“四小”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的同时,我局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使全县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的饮食和用药安全。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四小”整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小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多为社会弱势群体,执法难度大,其主要特点是经营门槛低,还存在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食品安全意识落后的特性。同时,乡镇的群众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过程中还存在些许不便。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工作人员时常会遇到连自身姓名都不会写的小餐饮业主或从业人员,其文化知识水平如此有限,要完成食品采购查验和台账登记的工作,确实难度较大。

(二)小药店经营企业。一是多数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重效益、轻管理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药师不在岗现象较为普遍;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三)小诊所。一是无证经营多。我县小诊所经营企业数量较多,分布较广,规模较小,属“低、小、散”状况。据调查,全县有有小诊所13家,其中符合规范条件的小诊所3家仅占23%。二是作业场所卫生条件差。在小诊所中,面积偏小,布局设计不合理普遍存在,卫生条件极其简陋。这些小规模的、无证照的、改造较难的经营店家,整个作业场所脏、乱、差,基本不符合卫生许可发放条件。三是经营者卫生法律意识淡簿。由于消费市场需求较大,一些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只图眼前红利,忽视医疗卫生质量,缺少更新经营竞争理念和落实有效卫生保障措施,缺乏执行卫生法律和卫生规范的自觉性,一些无证经营者和违法行为屡查屡开。

五、下一步打算

(一)认真分析抓推进。在认真总结4到6月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巩固成绩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把XXXX年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放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落在群众呼声的实效上。

(二)建章立制抓规范。认真总结以往管理经验,对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及小诊所的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在实践中加以强化管理。进一步向企业主告知经营许可条件,对食品、药品及小诊所经营单位实行定量考核,动态管理,加强企业的诚信等级管理。

(三)标本兼治抓源头。加强对新办经营企业的预防性监督,做到早参与、早预防,避免企业不必要损失;对已办经营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促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改善经营环境,提升行业档次。进一步推进社区合理配套建设,将经营单位纳入城镇规划建设,合理布局,促进业主守法经营、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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