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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局安全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32

今年以来,在市安监局的强力指导和帮助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煤管局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深化整治为着力点,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目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1、成立机构,严格标准。去年10月10日,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区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的批复》意区按程序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后,区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重组办“广煤重组办[XXXX年]2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序启动、监管有效、安全保障”的总体要求,区成立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煤管、安监、公安、国土、人社、监察、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验收办公室于区煤管局,负责煤矿复产复工的日常工作开展。验收办公室下设专家组和综合管理组,专家组由一通三防组、采掘组、机电运输组、地测防治水组等4个隐患排查及验收小组组成。为提高隐患排查及验收工作质量,我区专门聘请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的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方面专家全程负责各煤矿隐患排查、方案审查和复产复工验收。根据川煤重组办[XXXX年]10号、川安委[XXXX年]27号、28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XXXX年]7号),将省上的生产矿井22条复产验收标准细化为55条验收标准;将建设矿井12条复工验收标准细化为44条验收标准,并制作下发《区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流程图》,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细化和明了,便于煤矿掌握和操作。

2、组织隐患排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

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启动以来,区内各煤矿按照复工程序,制定了《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组织所有职工进行了不少于72学时的新工人培训,全区共培训新工人565人,所有煤矿均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入井进行侦察和排放瓦斯,然后全面进行井上井下隐患自查。全区煤矿自查隐患共236条,在煤矿自查基础上,省专家组逐矿进行隐患排查,另查出隐患320条。春节收假后,各煤矿自查隐患130条,区复产复工验收办组织对7户煤矿进行了隐患复查,另查出隐患94条。各煤矿编制《隐患整改方案》报区复产复工验收办批准后启动整改,整改工作按“四落实”原则有条不紊推进。区煤管局实行定人联矿方式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导,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3、逗硬验收,按程序复工。3月份以来,按照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XXXX年]7号)确定的煤矿复产复工程序,经煤申请,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聘请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煤矿技术专家,会同区公安、安监环保、国土、人社局等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区7户煤矿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并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现已批复5户煤矿复产复工。蔡山洞煤矿因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瓦斯抽采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影响未复产,长胜煤矿验收不合格未予复工。祥和煤矿经验收因利用越界巷道未批复。
(二)扎实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我区从XXXX年12月13日起,开展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查隐患、严执法、压事故、保平安”为主题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共检查煤矿13矿次,查出安全隐患197条,已督促煤矿完成整改179条,整改率91%。通过活动开展,全区煤矿业主更进一步认清了安全形势,主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区内煤矿从区外新引进煤矿仅节后专业技术人员达7人,充实了煤矿技术力量,同时也主动加大投入,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安全隐患。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也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三)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

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煤矿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信心和应急意识,进一步提升矿井应急能力。我局组织全区7户煤矿(长胜煤矿因复工验收不合格,未能及时开展演练工作),按照《区XXXX年煤矿防灾救灾演练实施方案》要求,在4月16日至4月30日分别开展了以防治水、防灭火和防治瓦斯的防灾救灾演练,通过演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煤矿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增强了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锻炼了煤矿兼职救护队伍,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煤矿平安、持续、科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川安委[XXXX年]35号文件精神,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各矿严格落实煤矿井下收尺制度、头面核定制度、交换图制度、密闭管理制度、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下井人员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把密闭墙四对口、作业范围、入井人数、火工用品核定使用等作为检查重点,真正从源头加强管理。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区修订了驻矿员管理办法,明确驻矿员职责和工作范围,在源头监管上狠下功夫,严防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4月份以来,我区将煤矿密闭墙管理作为检查重点,到煤矿检查时,将密闭台帐、图纸复印后,下井人员人手一份,与驻矿员一道,用红色油漆对全区煤矿井下的所有密闭进行统一编号,检查人员在密闭墙上签名,备注检查时间,对查出的未上台账的密闭现场编号登记后,责令煤矿按实际重新制作台账和密闭图纸,经矿长、驻矿员、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区煤管局存档。同时为了规范管理,区煤管局统一制作了密闭管理牌板。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煤矿生产建设行为。在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抽查中,我区的密闭管理工作也得到了现场检查人员和各位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深化举措,确保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有序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XXXX年]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XXXX年〕2号)的要求,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的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为深入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根据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督导工作会议要求,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订了攻坚战宣传培训、安全生产大会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开采、水害普查治理、瓦斯治理、劳动用工管理、“打非治违”、信息化平台建设等9个方面的工作实施细则。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业主投资信心不足。煤炭行情持续疲软,煤炭价格大幅度下降,煤炭售价普遍低于生产成本,严重挫伤了煤矿业主投资积极性。

二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滞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自救器有效时间内,满足人员步行出井的矿井可以不建紧急避险硐室,区内部分矿井(小井沟煤矿、杉垣煤业等)经市安监局组织论证后,未予以设计和建设。按XXXX年2月7日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川安装[XXXX年]23号文件要求,上述矿井又必须建设紧急避险系统,时间上对建设矿井极为不利。

三是人员流失严重。从XXXX年“8·29”肖家湾煤矿事故后,煤矿一直处于半停工(产)或全部停工(产)状态,矿井关停时间过长,熟练工人大量流失从事其他产业,煤矿出现了招工难的困境;管理人员跳槽现象严重,新组建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在短期内很难立即适应。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因停工停产影响,部分证照存在过期现象。

四是煤矿整顿关闭难度极大。去年区关闭了3户煤矿企业,关闭煤矿采用缴纳互助金的办法,在煤矿去年没有产出、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各煤矿积极响应国家关闭政策,按35元/吨缴纳了互助金。今年区又有一户关闭任务,煤矿已无力承受资金压力。并且要关闭的矿井在去年也缴纳了互助金,还投入了整改资金,关闭难度极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存在一些困难,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帮助协调下,我们定能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一是在区煤管局现有6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上,继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配备总工程师和通风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二是要求所有煤矿配备2名以上全日制煤炭专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督促各煤矿必须配备专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为了抓好事故源头控制,有效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我区拟从6月下旬组织开展区域性老窑、采空区、含水体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每个矿井划定积水警戒线和禁采线,督促煤矿落实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进“攻坚战”各项工作。从而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在本质安全方面上台阶,坚决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矿区安全、和谐、稳定。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督促煤矿加大投入,按规划设计,全面开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确保蔡山洞煤矿在6月底前,杉垣煤矿、小井沟煤矿、大田湾煤矿在今年底内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四)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生产矿井复产验收时和建设矿井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标准化作为常态化管理,坚决制止煤矿为达标而达标、达标后就松劲的不良行为发生,对达不到标准的煤矿坚决不准进行生产。

(五)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及开展回头查活动。截止目前,蔡山洞煤矿、祥和煤矿、长胜煤矿尚未复产复工。计划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以上3户煤矿的复产复工验收及批复工作。验收时严格按照煤矿企业自查验收、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专家验收、部门把关和区委、区政府审批的程序,坚持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批复一个。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复工。同时对已经复产复工的煤矿开展复查工作,对标准降低,达不到生产建设条件的,将按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复产复工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和建设。

(六)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在我区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煤矿资产清理工作专家组,对参与兼并重组的各煤矿企业的账面资产、实际资产、井下煤炭资源、灾害情况、井下设施设备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评估,确定煤矿重组后各业主在总公司占的股份份额;组织签订煤矿入股协议,成立意民煤电筹备工作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四个一”标准筹备和组建新的意民煤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明确新组建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矿井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七)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9月份倒风季节矿井通风系统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煤矿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状况、风机房设施、防雷设施、矿井通风系统以及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倒风季节煤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在汛期到来前,深入开展煤矿水害隐患专项检查,督促各煤矿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开展矿区井上下水患调查,弄清矿井水文地质灾害情况,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井下探防水措施和探水专用设备设施。同时对斜井开拓矿井,重点检查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将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作为铁的规定,要求煤矿企业遇“打大雷、下大雨”天气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三是加强顶板管理。推行支护质量验收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加强顶板压力观测,岩石巷道要采用光面爆破,半煤巷采用锚杆、锚网、锚索、金属支架等支护,采煤工作面推行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和控制顶板。

四是从严监管。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不按设计施工、废弃巷道未进行密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作业的非法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煤矿停而不整的先予以警告;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予以停工整顿;对借整改之名从事非法生产、建设的,予以顶格处理,一律纳入关闭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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