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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主题活动工作总结范文8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44

第一篇: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自XXXX年开展“六五”普法以来,我县的普法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批转的“六五”普法规划以及省、市、县年度的工作意见,有序地、扎实地推进着。尤其是始终围绕着创建法治县和“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这两条主线来深入展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XXXX年我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四个结合”、拓展“五个阵地”、突出“六个抓好”。

一、坚持“四个结合”

(一)坚持加强领导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县委、县政府于XXXX年11月召开“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并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XXXX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各镇(场)、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扎实推进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为“六五”普法的深入实施提供了保障。

(二)坚持与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我县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将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内容加强宣传,为全县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如镇村的山村、宅基地纠纷,引发宗族矛盾,县政法有关部门深入农户开展法制宣传有效地平息了事态的发展。

(三)坚持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这一核心任务,以“全民守法,平安”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的宣传,政法各部门积极开展禁毒普法知识巡回宣讲和图展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突破口,广泛开展与村(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自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乡村、社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的典型案例,如XXXX年12月镇华谢村村民集体拦堵高速公路,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聘请冠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林杰坤,在县电视台进行以案析法,并制作成DVD分发到各镇场及县直有关部门,促进了农村普法开展。已先后有隆江镇的月潭村、镇的螃蟹村、前詹镇的西埔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拓展“五个阵地”

(一)大力拓展法制宣传阵地。在充分巩固和强化镇(村)两级法制宣传栏、农家书屋、法制宣传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原有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基本上,我县还充分利用宣传媒体作用,在县电视台播出普法公益广告,为“六五”普法的开展搭建现代化法制宣传平台。

(二)大力拓展法律宣讲阵地。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县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计划》,每年邀请县委党校的讲师,各相关职能部门宣讲员为全县的领导干部讲授《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省信访条例》和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等。据统计,XX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共邀请讲师讲课20场次。

(三)大力拓展法制文艺阵地。“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们注重“12.4”、“3.15”、“6.26”等主题活动日,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增强了公民的法制意识。如XXXX年“6.26”国际禁毒日,县司法局与市禁毒委、司法局、公安局联合邀请市文艺团体到县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禁毒文艺晚会,并且把晚会制作成VCD分发到各镇、场和相关单位,收到很好的普法效果。

(四)大力拓展涉法信访接待阵地。“六五”普法以来,县普法办与县人大、县信访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为上访群众当场解答法律问题,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如XXXX年7月1日在慈云文化广场举办信访咨询活动,受到信访群众的好评。

(五)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阵地,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县司法局的律师、公证、宣教、司法所、法援处等五支队伍的作用。利用办案、调查、下乡的机会,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律宣传,如XXXX年、XXXX年开展了“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群众,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突出“六个抓好”

“六五”普法以来,我县针对重点普法对象,突出“六个抓好”。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每年初,都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制度,抓好全县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工作,要求参学率、参考率必须达到100%,XXXX年至XXXX年全县党政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已完成学法考试考核。县普法办还严格执行上级规定,适时对各镇(场)、县直及省、市驻惠局以上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推进全县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抓四个方面工作:(1)坚持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工作,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化。(3)依托审判,检察活动和法制教育基地,开辟青少年学法用法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直观的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4)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选聘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校园法制教育和法制辅导员工作。全县292所学校全部聘任了法制副校长,定期不定期到校为学生上法制辅导课,如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小学请了县普法办同志到校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课,同时还举行了“遵纪守法”的宣誓和签字活动。效果很好。

三是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我们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普法工作原则,认真开展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着力培养企业经营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企业争创“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建章立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目前,已有5家500人以上的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移动分公司、金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被省评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四是突出抓好农村、农民的学法用法,重点加强乡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在许多乡村创设了法制图书室、宣传栏。加强了“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编印了《法制宣传资料》系列读本为基本教材。把活生生的现实案例编辑成册广泛分发、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五是突出抓好异地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异地务工人员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异地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如XXXX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司法局、总工会、经济和信息化局就把《异地务工人员法律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等400多套法律书籍,送到了县源翰制衣厂的外来务工人员手中,受到了好评。

六是突出抓好乡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县司法局在各县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全县272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书。组织律师积极进社区开展各项相关工作。据统计,至今年6月底止,全县进村(社区)律师共提供服务总数448件/次(其中非诉讼类:接访咨询432件/次;处理群敏案件4件/次;上法制课85场/次;法律培训6场/次),使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较好的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需增强,以法律规范行为的自觉行动还做得不够。

(二)普法教育宣传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普法人才匮乏,难以适应形势和社会对普法教育工作的需求。

(三)普法教育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第二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报送加强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分工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分工表》所要求的主要工作任务。现将6月份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积极参与开展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认真制订《县司法局参与法治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载体,建立工作制度,要求律师要做到:一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三是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四是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以法律进乡村(社区)为法制宣传抓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居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以此促进参与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构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机构。制订《县司法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通过构建城乡一体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城乡一体的公证体系;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体系;城乡一体的普法依法治理体系;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从而推动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构建面向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我县共建立镇级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272个,企业调委会7个,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诉前联调委员会1个,医疗纠纷调委会1个,环境污染纠纷调委会1个,物业纠纷调委会1个,劳动争议调委会1个。XXXX年1-6月,全县共受理民事纠纷483件,调解成功482件,调解成功率99%。目前,我县在册矫正对象406人,矫正对象中人员类型包括:缓刑338人,假释37人,暂予监外执行31人。XXXX年1-6月,全县律师共代理民事诉讼34件,代理刑事诉讼23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家。XXXX年1-6月,县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341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284件,涉外公证57件。XXXX年年初,县法援处与团县委联合成立了“县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年中,县法援处与县妇联联合成立了县妇女法律援助服务站,进一步促进了与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的协作联系。同时,不断健全边远地区镇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充分利用“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平台,建立法律援助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并推广应用。同时,我县法援处还在县看守所设立法援律师工作室。XXXX年1-6月,县法援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其中刑事案件36件。

三、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完善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县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并及时配套制订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全面完成全县272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协议书签订工作后,我局积极做好各村(社区)的“两栏两室”的挂牌工作,并对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室配套了一张办公桌、一个档案盒和一个档案柜。至目前止,我局已为全县272个村(社区)配套二栏二室、办公桌及档案柜。累计服务4534人次,提供法律服务681次。今年1-6月份,共投入配套资金80万元。

四、大力推动“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工作。以法律进乡村(社区)为法制宣传抓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居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播放《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制教育专题片,引导广大市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大力开展以案析法普法,以普法讲师团的形式对镇(场)、村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以加强镇村(居)治调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为抓手,提高镇村(居)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及协调矛盾纠纷的水平,推动基层社会组织的创新和依法有序发展。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开发建设进乡村。针对我县处于开发、建设、发展时期,及时把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送到乡村,做到“把法普在先,把理讲在前”。先后组织了律师、公证员、法制宣讲员,多次深入农村(社区),以贴近实际的形式,向群众讲法、析法,逐户派送法律宣传资料,引导大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保障了我县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围绕民生进社区。坚持法律服务民生导向,采取“五个一”做法,为基层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即:给每个人口集中的村派驻一名公益律师、建立一套学习制度、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文化书屋,建立一支普法宣讲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今年4月份,我局还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及时组成禁毒宣讲团。XXXX年1-6月,普法办在大力推动“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过程中,共发放宣传资料7300多份,举办骨干培训班3场(次),上法制课42场(次),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5场(次)。

第三篇: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铺开法治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建设五年规划(XXXX年—XXXX年)》、“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根据市《关于印发<市法治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法治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制订了《县司法局参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创建活动。阶段来,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法治惠民为主线,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重点,以普法宣传为抓手,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依法治县步伐,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为建设滨海新城、幸福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开展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对于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村(居)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力争用两年时间,全县所有村(社区)均达到法治村(社区)标准。

(二)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阶段来,我局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载体,建立工作制度,要求顾问律师做到:一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三是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四是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至目前止,我局已为全县272个村(社区)配套二栏二室、办公桌及档案柜。累计服务3843人次,提供法律服务662次。今年1-5月份,共投入配套资金80万元。

(三)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镇(场)、村(居)调委会、片组调解小组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镇(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阶段来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对辖区各乡镇(场)、村(居)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突出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林地、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涉灾矛盾纠纷等热难点纠纷的排查工作。各镇(场)调委会调解员要进户入门,深入到群众家中,通过“拉家常”、促膝谈心,了解社情民意,建立沟通渠道。在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基础上,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高度重视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上门主动调解,能当场化解的及时予以化解。对不能马上化解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办法,多做思想工作,全力化解,不让矛盾激化,并迅速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所要加强与法院、派出所、劳动站的联系,合力化解辖区积存的疑难纠纷隐患。三是加强宣传。每月集中一周时间通过广播宣传、编印和发放资料、横幅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大力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和调处成功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目前,我县共建立镇级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272个,企业调委会7个,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诉前联调委员会1个,医疗纠纷调委会1个,环境污染纠纷调委会1个,物业纠纷调委会1个,劳动争议调委会1个。XXXX年1-5月,全县共受理民事纠纷424件,调解成功423件,调解成功率99%。

(四)积极推进法律宣传进乡村(社区)。

阶段来,我局以法律进村(社区)为法制宣传抓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居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播放《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制教育专题片,引导广大市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大力开展以案析法普法,以普法讲师团的形式对镇(场)、村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以加强镇村(居)治调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为抓手,提高各镇村(居)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及协调矛盾纠纷的水平,推动基层社会组织的创新和依法有序发展。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做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帮助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做到依法维权,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开展进村(居)入户活动中,发挥调解员、宣传员、政策讲解员的作用,大力宣传法律和政策法规,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XXXX年1-5月,普法办在大力推动“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过程中,共发放宣传资料6800多份,举办骨干培训班2场(次),上法制课38场(次),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4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居)民对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认识不足,认为创建活动流于形式,没有从创建活动的实质意义上去提高认识。

二是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有一些工作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创建方法方式条条框框,没有做细搞活。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村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进一步把握标准,积极实践。村民主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和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第四篇:司法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司法所作为普法工作的主要力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镇XXXX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在新的一轮普法工作开启之年,为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推动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为镇依法治镇营造出一个更浓厚的法治氛围,我所在总结以往普法的经验同时,扬长避短,积极推陈出新,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着重以三个方面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一、创新工作理念,形成普法共识

在普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治为理念,在向群众发放相关法律资料的同时,更有力宣传法制思想,法律文化和法治信息,积极营造法治氛围,使全镇人民、干部、职工、学生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我所根据全县“六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目标,认真制定了年度普法规划,统筹安排。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司法所所长兼任主任,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镇“六五”普法规划和贯彻落实情况;二是要求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普法工作,并结合实际,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形成了层层管理、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三是规范信息流通,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汇报普法工作情况。总之,通过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建立了普法工作的“管理”网络。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创新工作形式,增强普法针对性

过去以来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覆盖面狭小,普法过程乏味缺少活泼。为此,我所充分利用现代传播媒体,有线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设置宣传栏这一有利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法教育的立体化。在流动人员密集地方设置大型宣传栏。同时,司法所利用各种活动、会议进行广泛法律宣传。清明节期间进行《森林法》、防火宣传,教育大家依法用火,开展形式各异的法律宣传活动。比如厦深铁路征地及房屋拆迁赔偿问题,镇委、镇政府召集了长春、圆墩、三池埔、吉镇等村支部书记和主任学习《国土法》、《农村干部法律学习读本》等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耐心向征地户讲道理,讲法律,使其在思想上、行动上和上级保持一致,从而消除一些征地户抵触情绪,防止一些过激行为的发生。由于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圆满地完成厦深铁路段征地及房屋拆迁任务,使工程得到顺利进行。

三、创新工作内容,增强普法渗透性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所紧紧围绕镇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创建平安为主线,除积极宣传国家、省、市重点普法内容外,结合我镇实际,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的开展一些实用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和普法宣传单等形式,增加普法教育的渗透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六五”普法以来,我所发放“反假币”宣传传单10000册,铁路有关法律法规传单40000张;有针对性地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禁毒的决定》法律知识辅导,使他们认识什么是法,怎样用法,不断充实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做好全镇各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镇普法办、综治办、派出所骨干先后被各中小学聘任为法制副校长,同时也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或期末到聘任的学校上法制课,据统计,今年法制副校长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辅导课共有三十多场次;做好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组织青少年学生进行反假币、拒禁毒品等法律宣传游行活动。

我所“六五”普法的创新,进一步激励了广大人民群众、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学法、讲法氛围,法治氛围蔚然成风。

第五篇: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县政府驻地,现有总人口17多万人,辖区总面积178平方公里,下辖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9个村民委员会。截至今年五月中旬,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1人,现在册管理的有51人,其中缓刑40人,假释5人,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所涉及的各类犯罪达20多种,其中故意伤害罪有8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5人,贩卖毒品罪5人,寻衅滋事罪3人,抢劫罪、盗窃罪各有3人,其它的有24人。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规范,强化在刑意识

我所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的管理监督工作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每一位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与矫正对象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初步了解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思想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谈话,使每一位矫正人员明白自己的在刑身份,能端正态度,找准自己的定位,认罪服刑。同时,告知其相关的权利义务和应该遵守的规定,教育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必须服从矫正小组的管理教育、帮助,积极改造,悔罪自新。我们用书面告知的方式为每一位矫正对象明确规定了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带一份思想汇报到司法所报到并接受教育学习的具体日期,如未按时或无故不到司法所报到的,我们则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这样既强化了他们的在刑意识,同时也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尊重人格,保障合法权利

虽然社区矫正人员是一个在社区服刑的罪犯,但我们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绝不因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而对其歧视,冷待,而是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在与他们电话联系或谈话教育时,不说伤其自尊心的话语,不用训斥的口气。对每一位来所汇报情况的矫正人员,我们都是热情接待,先是一句问候,后再聊聊近况,使他们能感到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关心,对其人格的尊重,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如达到消除其自卑感和对抗情绪,使沟通渠道更加畅通,这样有利于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动态,有利于顺利开展教育帮助工作。

(三)注重关心,强化心理矫治

在实践工作中,我们明显感觉到,有一部分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因在监狱中服刑,与外界失去联系多年,导致了他们在心理上出现一定的障碍或对接受社区矫正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对此,我们则不厌其烦通过谈心、家访、邀请其亲朋好友协助帮教等方法,逐步缓解消除其心理障碍,并逐步适应社会,使其从抵触社区矫正到开始接受社区矫正,从不配合到积极配合矫正小组对其帮助教育。另外我们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工作,因为只有通过走访,才能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关心才能到位。通常,我们对刚接受矫正的人员在一周内必须家访:对超过两周没有电话联系的必须家访:在重大节日前必须家访;对思想有波动的必须家访。如社区矫正对象林某,与其丈夫因家庭琐事吵架,其夫提出离婚,扬言不再给林某作担保人,林某情绪很是恶劣,获得此信息后,我们立即找到林某的丈夫,对他给予批评,通过多次说服,双方终于消除误会,重归于好,看着林某脸上的笑容,我们也松了一口气。

(四)注重实效,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确保和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我们主要侧重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学习。众所周知,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是使矫正对象改变思想观念,认罪悔罪,提高思想认识和提升道德品质,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社区矫正人员的文化水平、个人素质以及对社区矫正认识的态度不同,实施单一的集中教育学习方式,很难取得实效。因此,我们针对不同对象实施不同教育学习方式:(1)对于文化程度较高,平时能够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的对象,如一些职务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让其自学,上交学习收获或心得来肯定他们的学习效果;(2)对于文盲的矫正对象,我们则邀请法律工作者和有职业技能的人员为他们讲授法律知识和进行职业技术辅导,以现场问答的方式来强化教育学习效果;(3)对于部分年纪较轻,性格相对浮躁、缺乏耐心的矫正对象,我们通常对其实施个别教育,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为了使他们能改变浮躁和缺乏耐心的性格,我们就让他们抄写法律、法规和时事政策内容等,然后再通过谈话,对他们的学习内容进行考核,同时记录存入其个人档案。二是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在当前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中占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一种行为矫治的重要方式。对此我们经常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公共场所打扫卫生,清洗公共厕所等,除此之外,我们还与社区(村)实行合作模式,社区(村)可以根据自己工作要求,安排相应的服务内容,如遇重大的节日需组织人员清理卫生死角或照顾“五保户”老人的日常生活等等,根据实际情况,我们要求矫正小组成员必须到场督查,将矫正对象的表现、服务内容如实记录并报司法所存档。这样不但实实在在解决社区与居民的实际问题,同时也让矫正对象体会到劳动的光荣,感受到社区对他们的肯定,培养了他们服务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助于矫正对象改过自新,有助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第六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我局在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上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落实。在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要求,自觉做好本单位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更好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各项工作,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把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首要工作来抓,力争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同志学习贯彻减负工作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真真正正落实《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各项工作。二是成立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以及各有关收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认真抓好本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工作。一是做到对减负工作有部署,有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二是根据本部门职能,把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单位显眼的地方上墙公示,让广大群众监督。三是在办理各项业务收费上,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更好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对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减免收费。在律师业务收费上,还按收费标准下浮40%收费减轻农民负担,真正为农民办实事。一年来,律师开展业务减收律师费4万元多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减免收费10万多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减收费2万多元;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减收费5万多元。各项业务减收20多万元。

三、加强监督检查。我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设立投诉举报信箱。二是多抓汇报,勤检查。三是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四是结合今年来律师、公证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认真抓好以律师、公证业务收费整顿为重点教育整顿工作,对近几年来业务收费进行清理,通过清理没有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收费标准。

我局在开展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工作上能按责任制规定内容做好各项工作,没有出现违反责任制规定情况。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待今后克服改正。

第七篇: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总结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保障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县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周密部署。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每年年底与其它工作一起,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通报给当地党委、政府。

二是广泛宣传。坚持做到“四个面向”:一是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二是面向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明确责任,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三是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男女平等的思想意识;四是面向妇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她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应尽义务,自觉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本领。

三是拓展载体。充分利用社会媒体、文艺团体、板报橱窗、法制长廊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法律培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和法制文艺汇演,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法部门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机关,就妇女维权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紧密结合“12.4”法制宣传日、“3.8”妇女维权月、“送法下乡”以及“农民工学法周”等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大张旗鼓的开展集中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年多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和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全社会广泛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六五”普法实施以来,县普法办共发放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资料1万余份,结合开展各类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

二、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是着力发挥大调解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完善乡镇、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各级调解组织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妇女在婚姻家庭、就业失业、劳动保障、工伤赔偿、产假待遇、生病就医、养老保险、子女赡养、财产继承等到方面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制定预案。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有损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信息快报、领导包案、协调会办、快速调处、督查回访、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此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两年多来,全县共成功调处涉及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250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保障、子女赡养、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是着力发挥帮教安置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我县帮教安置工作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无缝对接”和企业预留岗位等举措,不断拓宽帮教安置工作渠道。建立健全刑释解教妇女回归登记、档案管理、思想汇报、动态监管等各项制度,主动与企业联系,最大限度地帮助她们解决回归社会的后顾之忧,确保她们能就业、有工作,不漏管、不失控、不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着力发挥律师、公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全县律师代理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的案件达45件,接受咨询85件,为弱势妇女减免了6万多元的诉讼代理费用。市公证员协会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弱势妇女的法律事务,畅通渠道,优先受理,优质服务,降低收费标准。

三、大力实施“民心工程”,积极做好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人员,深入社区、乡村、街道、企事业单位,通过出黑板报、制作宣传栏、辅导授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着力强化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两年多来,全县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1000余册、法律援助知识问答600余份,制作各类宣传小报12期、宣传栏28期,悬挂横幅30多条,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20多场次,直接受教育妇女达3500多人。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坚持为广大妇女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两年多来,共接受妇女法律咨询1200多人次。利用“3.8”妇女节、“12.4”法制宣传日和其它节假日等时机,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集贸市场、各类广场,摆摊设点,为广大妇女优先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两年多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摆摊设点10多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800多人次。

三是开通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对广大妇女申请的时间紧、案情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坚持特事特办。针对老弱病残的妇女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可由承办人代为申请,再由法律援助机构上门做好审批服务。对一些情况特殊而又紧急的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授权,承办人可先行办理,再补办手续。凡是由妇联等组织受理的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只需填写司法局制作的移送单,各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再审查资格就立即受理。

四是严格落实质量跟踪监督制度。全县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严格落实跟踪检查、派员旁听、征求当事人意见、建立受援人质量信息卡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全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2件,其中涉及有关妇女权益的达70件,占全部办理总数的33%。维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责无旁贷,任重道远。

两年多来,我们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以及广大妇女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努力,继续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八篇:司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总结

一、积极落实“平安杯”粤警创新大赛工作

按省厅和市局开展首届“平安杯”粤警创新大赛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结合我局实际研究部署创新大赛有关要求,迅速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新比赛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统筹安排参赛各阶段工作。根据我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我局坚持把创新大赛作为推进“四项建设”的有力抓手,对我局“四项建设”创新举措进行梳理,认真做好项目开发、培育、申报工作,有针对性进行重点培育,积极推动创新大赛的全面开展。

目前,经过层层筛选,我局已遴选、推荐确定经侦大队1个优秀创新项目(团体)参与申报,争取用优秀的参赛项目展现我县公安机关良好的队伍建设风貌和业务建设创新能力。

二、调整我局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工作紧密开展

根据上级通知,本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离退人员退休费。按上级文件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工资改革工作及做好职级职务并行工作,对符合要求人员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核对并上报。目前,初步审核,我局符合职级职务并行调整条件的人员为45人。同时,紧密开展全局基本工资调整工作,按工作部署安排,6月底完成资料上报,7月底兑现新工资标准。届时,全局所有人员(包括职工)将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平均数为300元。

三、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XXXX年在市局的领导下,6月上旬至7月下旬近2个月的时间,我局组织基层一线民警共378人,分7期培训班,开展了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工作,为了保证民警培训的质量,我局借用县技工学校的设施、场地建设了培训基地,较好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我局培训工作开展的缺设施、无场地等困难,使我局的培训工作能做到“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基本达到“立足岗位,实需实用”的要求,每期培训的质量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局民警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应急处突和综合实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扎实开展专项教育工作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各单位党支部积极响应,认真完成了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丰富了自选动作,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通过活动全局党员民警对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风建设进一步发展,群众工作及各项公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同时,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依法履职”活动。通过活动,我局民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庸懒散奢浮、冷硬横推拖等不良风气。各单位精心组织,民警、职工加强学习,并深入查摆剖析,各单位均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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