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巩固稀土整治成果,积极推进稀土监管常态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园区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对园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查清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查清园区工作人员以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义,以资金、生产要素或手中权利入股参与稀土、钨、萤石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相关情况。对以资金、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要求在XXXX年6月30日之前退股。以手中权利入股(入干股)的,必须在XXXX年6月30日前完成退股,并将所分“红利”如数上缴廉政专户。对在规定时间内退了股,且如数上缴“红利”的,不予追究;对逾期不申报、不退股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从重处理,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社会监督。
2、探索完善矿产资源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引发的腐败问题。
二、整改成效
一是园区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认识得到了提高。通过全方位的宣传,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依法有偿、有序开采矿产资源的意识得到增强,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显现。
二是长效机制正在建立,且已显现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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