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的总体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解放思想、优化环境”讨论和整治活动从今年3月下旬正式启动,经学习讨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历时八个多月,主要工作于11月份基本结束。这是蚌埠市近年来开展的历时最长、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环境意识普遍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有所改进,行政行为不断规范,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一批群众、企业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得到解决,创新并形成了一些解决发展环境问题很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今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解优”成果,不断推进发展环境的优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次活动的特点是:
(一)深入发动,认真学习,人们的思想观念明显转变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坚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高度重视思想发动工作,力求通过思想的转变获得行为的创新,掀起新一轮的思想解放热潮。一是坚持把思想发动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活动伊始,召开了全市性的动员大会,会后各级、各部门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人员大会,迅速进行了传达贯彻。在活动的每个阶段,都及时召开转段动员大会和活动专题分析汇报会,总结阶段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提出要求。二是坚持把正面引导、营造氛围作为发动群众、转变观念的强大动力。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为整个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市直各新闻媒体刊播各阶段讨论和整治活动开展动态消息近千条,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10余个,全方位展示了活动开展的情况。各级各部门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整改问题,使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解放思想、优化环境的强大力度。三是坚持把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作为搞好思想解放和环境优化的基础来抓。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解放思想、优化环境”这个主题,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原则,做到务虚与务实相结合,把思与行统一起来,保证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效果四个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剖析问题,带头撰写文章,引导干部群众认清形势,深刻领会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市委、市政府和一些部门单位还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和举行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大家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深化对环境问题的认识。
(二)精心组织,安排有序,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我们始终把“解优”活动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一是强化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和副组长、市委常委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解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掌握动态、制定方案、协调事务和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也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对应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把握方向,精心筹划。市“解优办”及时制定各个阶段的工作方案,下达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保证活动扎实有序。在学习讨论阶段,指定了学习篇目,提出围绕七个专题进行研讨,着重解决在我市表现突出的“六大”思想障碍;在查摆阶段,各级各部门围绕思想观念、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文明环境等五个专题,查摆阻碍改革、约制开放、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理清了整改思路;在集中整改阶段,以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关和窗口行业为重点,提出20余项整改措施,并对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了活动开展。三是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市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汇报,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并结合在活动期间我市发生的多起影响环境的事例进行深刻剖析和严肃批评,表明对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市“解优办”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和设立督查联络人等方式,对全市100多个单位和部门开展活动、落实任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经济发展环境初步改善
按照讨论和整治的目的要求,我们着力在抓好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治上狠下功夫,以点带面,全面突破。在活动中,明确了以市司法机关和综合经济、执法监管、社会管理等对发展环境有接影响的部门为整治重点,从中确定了23个单位为重点整治单位,由各家针对在思想、政策、服务、法制和文明环境方面存在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实施重点整治,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收到较好的社会影响。在重点环节的治理上,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分三批共削减行政审批项目300项,减少了58.4%,清理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现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35项,清理收费项目90项,降低收费标准63项,《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通过政府网站、《蚌埠政报》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布,加大了治本力度。同时,各单位狠抓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府办公室率先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市建委实行“一个窗口、一个号码”对外受理市政道路、供水、供气、路灯等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探索建立了联审联办等工作新机制,方便了客户,提高了效率。对重点问题的整治,我们抓住行政行为中普遍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和由此导致的破坏环境事件,进行严肃查处,毫不姑息。活动期间,市及有关部门分别对郊区建委和土地局郊区分局擅自发放建房执照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秦集派出所和龙湖派出所有关干警违规执法影响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坚决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四)边整边改,取信于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足于重点治乱、查纠并举,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使广大干部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讨论和整治活动带来的变化。对群众反映强烈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问题,实行了上下联动、包案到人的办法,坚决查处到位。市领导领衔办理了16起严重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并全部查结,特别是罗马浴池等违法建筑的依法拆除,使全市各界倍受鼓舞。对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都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整改措施。市交通局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梳理归纳为80个,对每个问题都责任到人,指定领导负责督促办理。市劳动局将存在的问题归纳为10个方面,从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入手,杜绝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对各界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市“解优办”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从速办理。活动期间收到群众投诉486件,已全部办结,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与此同时,市里还专门组织开展了“企业服务月”活动,由16位市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头奔赴30余家企业征求意见,了解情况,现场办公,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五)依靠群众,齐抓共建,全社会关心环境建设的局面逐步形成
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千方百计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吸纳群众参与活动,形成了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讨论和整治活动,人人都来改善环境的良好局面。一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意见。许多部门开通了专线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了意见箱,发放问卷和征求意见表,倾听群众呼声,吸纳公众建议。市财政局、地税局多次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企业、新闻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开言路。为了广泛听取市民意见,进一步帮助机关部门查摆问题,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万人征求意见调查问卷”活动,收集各类意见355条,并将综合分析结果在媒体上公之于众,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二是面向社会,让群众参与评判整治效果。结合政风评议,市里专门组织了一次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评议结果通过媒体公布。与此同时,还开展了“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纳入创建的基层站所1128个,广泛发动群众评议。三是互动交流,密切了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对涉及公众的审批、收费、办证的工作程序、办理依据和标准等,进行了公开、公布,并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以对话交流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宣传政策,通报情况,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认同。开办了“市长与市民面对面”电视专题栏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有关方面负责人走进电视或电台直播室,与市民全面接触,广泛交流,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六)建立长效机制,长抓不懈,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
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下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分10个方面30项内容对进一步做好“解优”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建立了优化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四多”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蚌埠市行政投诉管理办法》等,使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步入制度化的轨道。
八个月的“解优”活动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对全市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XX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89.9亿元,同比增长10.1%,5年以来第一次出现两位数增长;实现财政收入24.5亿元,增长7.3%;新成立外商投资企业16家,实际引进外资6050 万美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1%,实际引进内资14亿元,其中引进省外资金11亿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83%,位于全省前列。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只是阶段性的,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思想观念上来看,思想不解放的问题仍很突出,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应的状况仍较普遍。从活动开展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和部门整改工作不够扎实,整改措施尚未落实,群众关注的一些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从发展环境上来看,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对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继续下大气力,坚持不懈地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我们将在解放思想,优化环境讨论和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深化措施,深入持久地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环境是发展第一要素”的意识,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不断发展集中整治成果,切实把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始终。通过不断优化环境,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服务更加高效,执法行为更加公正,人们思想更加解放,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发展空间更加宽松,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保留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减少办事环节,在管理部门推行对外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制度,由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部门统一对外进行接待服务工作,并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
(三)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定期全面清理各类行政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征收范围,及时取消各类不合理收费,降低收费标准。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收费目录,每年向社会公布。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只能流动和现场收取的项目外,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缴纳原则,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采取“凭证收费、凭票交费、收缴分离”的办法,统一收取。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足额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管理,定期清查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规范其服务行为。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行为透明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改进政务公开方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办好政府网站和现行文件服务中心,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设备设施,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办理事务。对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媒体开辟固定栏目及时公布。拓宽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建立政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开展专项社会咨询活动,组织各界讨论、论证,让群众参与政府决策。
(五)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下力气解决文件多、会议多、应酬性事务多和一般性领导活动报道多的“四多”问题,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人民满意的党政机关。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市领导联系制度,跟踪服务,定期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继续坚持市领导带队为企业服务月制度,坚持市领导和部门领导领衔办理案件制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
(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全面实行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招投标拍卖制度、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产权交易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并将评级情况公布于众。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认真解决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假冒伪劣”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对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七)加强监督,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重点查处影响企业发展、增加群众负担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影响和破坏经济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完善公开评议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对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执法水平等情况进行评议。继续开展 “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 创建活动。
(八)坚持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严格控制各种检查,实行检查审批、备案制度,减少对企业和基层的干扰。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投资商和企业利益。涉及对投资环境的报警,迅速出警,尽快处置。积极培育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良法律服务。
(九)提高文明程度,形成优化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活动,提高市民文化道德素质,增强“人人关系蚌埠形象,事事都是发展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学习、守法纪、讲信用、求进取的良好风气。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优化环境入手,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城市综合执法,加大拆违力度,整治城市秩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十)加强领导,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效。按照优化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分析和解决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不断深入。严格实行优化发展环境领导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区域或职责范围内的优化环境工作负责。加强督查,定期选择重点企业及群众反映问题严重的行业、部门作为督办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立即通知限期整改,务求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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