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构建我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厅《省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局《关于印发市矿山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的矿山企业集中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一是制订和下发了《市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召开相关科室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一)严厉打击河道非法淘金行为。
今年5月,针对我市少数乡镇存在河道非法淘金的现象,我局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温建荣书记专门召开了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对全市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为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水利、矿管、安监、公安、工商、交通、水保、国土、林业、环保、监察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下发了《市开展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7月10日至11日,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我市开展了对叶坪乡黄沙村河道非法采金活动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叶坪黄沙村古城河道的2条非法淘金船进行了氧割解体等强制措施,彻底捣毁了这些非法淘金点的淘金设备,震慑了其他乡镇非法淘金的不法分子,有效遏制了我市河道得非法淘金行为。
(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石灰窑。
7月17日,在我市政府组织下我局与安监、公安、工商、乡企局等职能部门一起,开展了对我市云石山乡境内的无证无照、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石灰石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工作,共取缔了无证无照经营石灰窑经营户5户。在清理整治行动中,安监部门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石灰窑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对部分企业员工不带安全头盔、防尘口罩,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安全意识淡薄以及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的企业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
在“打非治违”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了相关工作,及时上报了各种报表和信息。截止到8月20日,我局共出动巡查车辆61台次,出动巡察执法监察人员452人次,查封和捣毁矿山采矿设备3台,遣散作业工人126人,立案5起,结案5起,收缴罚没款7.5万元。
三、营造氛围、强化执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
一是加强矿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日常业务工作经常深入到各乡(镇)、村、组进行宣传。同时,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一些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以扩大整治工作效果,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二是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坚持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一般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把实行动态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实行了动态巡查制度和节假日巡查值班制度。特别加强了对钨、稀土等重要资源分布区和非法开采炭质页岩易发乡镇的动态巡查工作,全力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在重点乡镇和重点矿区设立了举报电话,安插了举报线人,并督促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矿业秩序监督管理责任状》,从而加强了矿业秩序的监管力度。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积极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别要把对持证矿山的违规行为作为巡查工作的重点。并继续保持打击非法开采和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的高压态势,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建立矿业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我市“打非治违”的工作成果,促进我市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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