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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16

今年以来,我局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XXXX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服务市委和市政府工作的大局,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深入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加强宏观调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监管。围绕市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能,市场价格总体呈现逐步下行态势,1—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累计上涨2.2%,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推进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与监测反馈机制建设,强化对影响价格总水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今年建立了10家农产品平价商店,每天推出15个蔬菜品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20%以上销售外,农产品平价直销区每天还推出5个以上低于1元的低价蔬菜销售。

(二)深入推进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积极履行价格主管部门协调处理价格争议的职能,规范协调处理价格争议的行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综治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意见》以及市物价局《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做好有关的价格矛盾纠纷调工作。今年我局共协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价格矛盾2起。

(三)切实做好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为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一周年,进行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二、深入推进价格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强房产市场价格监管。贯彻执行《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53家企业的商品房价格申报57批次,92.42万平方米。(二)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价费环境。严格执行清治乱减负政策,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同时为贯彻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精神,对我市各镇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三)缓解了出租车的油运价格矛盾。根据国家、省对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于9月29日发布了市物价局太价费字〔XXXX年〕第61号《关于取消客运出租汽车“五分钟免费等候”的通知》,并由XXXX年10月8日起执行。

三、关注民生价格,促进社会和谐

(一)深入推进电、气价格改革。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苏价工[XXXX年]182号《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工[XXXX年]200号《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省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于XXXX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根据市物价局苏价工字[XXXX年]96号《关于实施市区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精神,并报市政府批准,于8月20日发布实施市物价局太价管字〔XXXX年〕第46号《关于实施市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

(二)有效缓解蒸汽价格矛盾。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在对企业煤炭进货价格及周边县市的蒸汽价格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蒸汽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的政策原则,于9月6日对我市蒸汽的销售价格作出适当下调。

(三)调整来太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学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来太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5〕103号)的通知有关规定,依据对部分学校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的情况,同时兼顾与毗邻县市收费标准相衔接,经研究,调整我市来太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小学1—6年级学费统一为每生每学期820元;其他代收代管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三、坚持依法治价,倡导价格诚信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粮、油、肉、禽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

(二)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浮桥等三个镇建管所进行了检查;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等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的收费检查。中高考期间开展对两考考场周边宾馆、饭店、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出租车等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三)积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1、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活动。为贯彻落实好省局《价格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及市局《关于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3次召集了各大商场老总进行座谈,征求经营者的意见,商量制定了落实办法,进一步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2、实施《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加强对企业付费情况的监督,在全市百家不同类型企业中建立《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定点、定人、定期记录企业付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负担及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存在的问题,确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发动、申报,组织了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和预验收,我市9家企业荣获“XXXX年-XXXX年度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价格咨询投诉93件。经过及时调查处理,共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60000余元,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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