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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61

北京市文物安全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维护首都稳定,几年来。构建和谐北京为中心,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执法效能、提供廉洁高效服务为目的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入手,强化文物法规教育,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建立了有效的文物安全和执法体制,使文物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尤其在平安奥运行动”国庆平安行动”中,市结合文博行业工作实际,坚持以“平安北京、文物平安”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确保文物安全为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制落实。经过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和忘我工作,有效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上取得明显成效,取得了两大“战役”胜利。截止到今天,市连续11年没有发生大的文物安全事故,受到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汇报:

文物独具特色,数量多、等级高、分布广、影响大。目前,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114个单位),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北京作为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68处,还有2000多处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另有地下文物埋藏区36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40片,各类博物馆151座,各类馆藏文物200余万件。市文物现状构成了市文物工作的特点,因此,北京市文物局担负着保护和传承首都历史文明的重大责任。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日新月异,市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困难和新的挑战,同时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文物局的正确指导,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防范体制,另一方面逐年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每年投入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资金近3000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整体而言,我市的文物安全形势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稳妥。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建设与文物安全的矛盾,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一时还难以彻底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给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不断加剧,如何在新形势下保障文物安全,已成为北京市文物局各级领导干部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认真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总的看,居民占用的文保单位隐患较大,多家单位共同占用的文保单位安全状况较差,开放单位相对隐患较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北京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占60%,由于这些文物大部分集中在二环内,级别高,深受国内外广泛关注,文物保护责任重大。我国文物建筑多为木结构,易燃,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居民紧邻古建筑私塔乱建,有的直接搭建在古建筑的院墙上,通道狭窄,阻碍消防。如孔庙国子监、智化寺、法源寺、白搭寺、克勤郡王府、庆成宫等文保单位几乎被居民包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条件很差,一旦失火必然殃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两年智化寺院墙外的居民住房曾发生过几次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危害到文物。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居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隐患问题突出,对文物保护造成巨大威胁

市文物局在前几年巡视检查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在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存有1项以上安全隐患的单位有180处,占总数的60%;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64处,占总数的20%。存在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15%。国保单位98处中,有居民占用的17处,占国保总数的17.3%,办公使用18处,占国保单位总数18.4%,对社会开放的有63处,占国保总数的64.3%;市保单位224处中,有居民占用的47处,占市保总数的20.9%,单位占用的111处,占市保总数的49.6%,对社会开放单位68处占市保总数的29.5%。截止2009年,属市级挂帐的安全隐患单位2处(东、西城各一处)。

2、社会矛盾也对文物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8年,在钟、鼓楼发生的杀人刑事案件,端门认为纵火案件,提醒我们要研究文物安全新课题,防范社会矛盾对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其次,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近年来田野文物的安全越来越受到威胁,2007年曾发生2起田野石刻被盗事件,盗窃者已于2008年被抓获,追回了被盗石刻文物。这些案例提醒我们,文物防盗、防破坏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需要在新形势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安全隐患整治难度大

首先,由于我国特殊历史原因,散户居民和多家单位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偿获得的,如今要想搬迁腾退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次,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现有的法规缺乏相应配套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搬迁腾退、居民补偿中的具体规定等,缺乏可操性。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北京地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复杂,涉及中央、军队、市属、区属等不同单位,现有的管理体制无法有效协调和管理这种隶属关系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致使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难落实。

第四,资金投入仍显不足。虽然市政府每年增加排除文物安全隐患的资金投入,文物单位也筹集部分资金进行整改,但是要满足所有文物保护单位隐患彻底整治,而需资金缺口仍然巨大。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

1、领导重视,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局领导带领机关同志深入文物单位调查研究,紧紧围绕文物安全问题发动群众,集思广益。每周局长办公会的第一个议题就是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困难,指导、部署安全工作,协调、排解各种矛盾,想方设法解决消防、技防设施设备临时需要经费等问题,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局开展一切工作的“底线”,既视为“保底”工程来抓,又当作“系统工程”来做,努力使每个文博单位走出一条“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人机’结合、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型”新路子,实现以个体安全保全局和谐的总目标。本着“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加大投入、力求长效”的原则,逐一实施帮教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局属23个单位首先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的同时,还帮助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相继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消防、技防设施。近几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增加消防技防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2005年以来,先后解决了德胜门箭楼无消防水、东南城角楼无消防水和安徽会馆电路老化、戒台寺、太庙、钟鼓楼、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古观象台等单位消防安全方面的145项安全隐患,共涉及东城区、宣武区等12个区县的86个文物保护单位89处古建筑,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单位3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区保单位1处。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如:会贤堂、杨椒山祠、康有为故居、京报馆、广化寺等的安全隐患急需整治。若要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周边有居民4155户,要搬迁腾退,搬迁费就需4155户×80平米×每平米3万元=99.72亿元,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这么巨大的资金实施搬迁,目前也只能采取临时措施,为居民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等。

3、积极督促隐患整改。2006年以来,我们通过媒体公布等方式,先后公布了54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文保单位(06年16处,07年18处,08年20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现场指导等方法,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从资金上给予积极协助,效果比较好。截止目前,公布的54处文保单位部分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整改中。

二、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督查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2005年我市颁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改限”后文物保护单位为禁放点,以往制定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市博物馆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明十三陵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确定了文保单位周边的禁放范围,2007年11月颁布了北京市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往制定颁发的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更新、完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文物局、区县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2008年修改、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制度汇编(小红本)发到每个区县,每个文保单位,完善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度,让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明白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每个工作人员;单位领导与租赁单位、租赁单位负责人与员工)建立健全了一套文物安全责任制度体系。2009年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平安文物行动”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文件汇编,结合08年奥运年的成功做法,研究制定并实施了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以制度做保障,强化责任追究,有效地促进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对市级文保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本着“内外兼顾、全面防控”原则,突出四个重点:文保单位自身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出租和经营性文保单位是否规范、内部人员思想是否稳定、文物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发统一编号的制式检查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制发统一编号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巡视检查工作要求做到一勤二连三延伸”一勤”就是要勤转,要求每个队员每星期至少有三天以上在外面巡视检查,并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案。二连”就是将国保单位和市保单位连成串划成片,有专门小组负责,便于巡视。将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的巡视检查同市文物局的巡视检查连接起来,以避免重复劳动。三延伸”就是视觉延伸—文保单位周边聘用文物保护员,听觉延伸—与文物爱好者建立广泛联系,脚的延伸—责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每天将本单位及建控地带至少巡查一次,将发现的违反文物法行为及时报告市文物局。2005年底以来,市文物局坚持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每年2次以上巡视检查。连续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拈花寺、国立蒙藏学校、吕祖阁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的67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治和管理。如:北京市少年宫、太庙、戒台寺、麦加利银行、南堂、钟鼓楼、云居寺、杨昌济故居等66个单位存在100余处长期未解决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整治。

等于一纸空文。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尤其是通过2008年“平安奥运行动”2008文物安全年”和2009年“平安文物行动”活动的开展,实践许多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三防一反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反恐怖”工作

面对新的文物安全形势,为实现2008年文物安全年,落实2009年“平安文物行动”,我们狠抓“三防一反”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开放单位加强了安检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文物安全。

(四)以防为主,加强应急演练

在狠抓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市文物工作的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适应文物工作需要的多种应急预案,市文物局有全局的应急预案,各文博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盗窃事故应急预案、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破坏案件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雷击灾害应急预案、疫情灾害应急预案、大群体集中参观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白天、夜间等不同时间突击检查,进行实战演练的方法,提高每个干部职工的事故应急自救、处置技能。

三、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实效

面对文物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务求取得文物安全实效。

(一)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工作实践,2009年首先在局属各单位全面构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以“三种级别防控方案”为框架,“八种保障机制”即领导决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运行保障机制、预警监控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为支撑的“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文博系统从局长到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各级、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责任范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划分“点位图”,在时间、空间上实现“零死角”,用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文物安全。

(二)创新文物安全督查方法

在坚持落实文物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制度的同时,我们努力探索、实践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创新文物督查方法。

一是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如化装成游客购票进入开放单位投掷模拟危险品,检查文保单位门卫门禁系统和重点文物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夜间投掷“闪光球”、“模拟炸药包”,检查夜间巡逻警卫制度的落实情况;投掷“烟饼”,检查应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等,这些措施有效地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是提高文物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2009年,我局投入几十万元资金,建立了一套卫星检测系统,帮助我们准确地掌握辖区内文保单位的信息,及时发现文物违法违章问题,实现发现及时、执法及时、减少损失的目的。

各区县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文物安全、执法工作新格局。为加大巡视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完善了各项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如: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网状监管机制;联合检查机制(与城管部门联合建立网格化管理系统,巡管员可以通过手中的终端,及时将违法行为的图片等信息资料反馈到监控中心,执法部门及时查处);多元化的宣传机制;重点单位重点时段保护机制;抢险修缮保护机制等,为及时掌握文物安全隐患和文物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区县文物安全工作督促、指导。近年来,我们充分调动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强调属地监管责任,通过一系列督促、指导、考评办法和措施,积极督促、指导区县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两级之间的工作默契程度。

将18个区县文委和2个特区办事处分4个检查小组,20072008年。按照《北京市区县文化委员会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和《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于年中和年底,由四个检查小组采取相互交叉检查、交流的方式,分别对各区县(包括两个特区办事处)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考评,重点检查各区县的文物安全巡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文物违章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文物安全基本情况掌握和档案完善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履职情况,文保单位的安全状况。尤其对各区县在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区县政府和文委主要领导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行加分考评的办法,收到明显的效果。通过相互检查、交流学习,有效地促进了各区县(特区办事处)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

四是开展文物安全专项行动。每当国家或北京市举办重大活动之前,我们都要采取专项行动进行地毯式检查,如“平安奥运行动”、“平安文物行动”、“雷霆行动”、“合围攻坚行动”、“安全教育月活动”等,在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五个必查”、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要求;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文博单位实际,重点方面重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成立由市文物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雷霆行动”期间,联合执法19起,拆除违章建筑3处计140平米,打通消防通道2处,关闭了3家出租单位,立即整改了300多处消防隐患,为27个单位增加了消防、技防设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1份,为322家市保以上单位和48家社会重点博物馆建立了台帐,对54家重点隐患整改单位挂帐督办。

四、几点体会

回顾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我们体会到,任何成功实践的背后,都往往伴随着许多教训的汲取。认真反思工作实践,我们也正是在不断汲取“央视新址火灾”、“崇礼门事件”等他人安全事故的教训,不断总结提高中才得以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是完成重大任务的力量源泉。实践是认识的先导,成功的实践靠统一的思想推进。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在首都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确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思想观念。文物工作者必须要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必须有对历史、对民族文化负责的强烈责任感,热爱本职,自觉地、积极地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二)构建立体的防控体系,是实现文物安全总体目标的最佳载体。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单位防范与社会防范相结合、自我防范与群体防范相结合、个体目标防范与整体目标防范相结合,以及人防、技防、物防的高度结合,都是确保文物安全的成功实践。我们在“平安文物行动”中所采取的“打造安全零死角单位”、“确定单位危险点”、落实“点位图”责任制等防控体系,正是基于了“全天候、全空间、全人员”的立体防控思路,从而确保了“平安奥运行动”、“国庆平安行动”总体目标的实现。坚持完善这一成功实践,必将有力推进文物安全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既要严在“格”内,又要管的有“理”;既要管住当前,更要确保长远。“头疼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观念,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大敌”。央视火灾这样的教训使我们醒悟:安全工作必须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感到,健全长效机制,就要敢于创新、勇于作为,努力在文物安全工作上“编织一张文物安全立体防范网,构建一支忠诚文物安全守护军,健全一套确保文物安全的问责制。”使得文物安全工作有长远规划、有阶段目标、有具体措施,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体系,明确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责任,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做到责任清晰、具体,考核标准明确、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又好又快地推进文博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扎扎实实,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从我们这一代人做起,从今天做起,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认清形势,不断将高科技手段引入文物安全工作,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科技含量,逐步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体系。

(五)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敢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他们必须有责任感,有耐心,有恒心,有信心,不怕麻烦,常抓不懈;有吃苦精神,耐得住清贫和劳累,不怕得罪人,敢于坚持原则,为彻底消除新形势下文物安全隐患而艰辛努力,确保文物长久平安。

以上是我市文物安全工作中的一点做法和体会,与各位领导共同交流。不当的地方,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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