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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司法部门年度基层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9-02-27 热度:25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业务指导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围绕建设“平安区”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我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规范统一,深入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1、基层司法所建设在规范化上入手。一是改善基层司法所的硬件条件。今年共为基层司法所配备电脑12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3台、档案柜10个,较好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在此基础上,我们又为每个司法所发放一年500元的书报费,用于各所购买法律书籍报刊。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经局党总支研究决定,从局机关抽调6位科长干部下派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时间半年。科长们要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帮助基层所理清工作思路、帮助加强农村(社区)民调组织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每月定期向局全体机关人员汇报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情况,局领导不定期到各司法所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听取基层司法所工作汇报,加强同各司法所辖区党委、政府的协调联系,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圆满完成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按照省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全省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省编办[XXXX年]19号)和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济编办发[XXXX年]35号)文件要求,11月26日,由区政法委、编办、人事局、区司法局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区各街道办事处推荐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笔试、面试。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共录取公务员24名,个别办事处人员不足的由区司法局派出工作人员补齐。经过严格的考核、调整等一系列措施,区司法局各司法所人员现已达到了相关文件中要求的编制数量及人员身份要求,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落实了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档案柜等办公设施。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区司法局17个司法所的32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也全部落实,区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现已圆满完成。

2、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上着力。一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目前,我区共有人民调委会196个,人民调解员588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基层党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为支撑体系,以遍布基层、区域、行业的19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工作基础,以涉法涉诉案件、法律援助案件、民间纠纷案件为分析对象,进一步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衔接的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律师代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三是突出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努力提高调解效能。统一规范了调委会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调解原则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部按照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和组织、场所、工作、制度、经费、报酬“六落实”的标准开展工作,调解工作的效果更加明显。另外,实现了人民调解员调处案件经费补贴。今年专门研究制定了《区人民调解工作落实经费实施细则》,使经费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目前,我们已经将补贴经费发放到人民调解员手中。自2009年11月至今,我区共受理纠纷833起,成功解决833起,调处成功率100%,其中:重点矛盾纠纷57起,调处成功57起。在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31起,涉及347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9起,涉及246人,防止自杀案件10起,涉及19人,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在帮教上用力。一是做好帮教期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我们定期对全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定期对司法所掌控的名单与监狱和劳教所的释放名单进行核对,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情况进行统计。二是着力促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为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采取以市场化、社会化安置为主,通过加强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就业介绍等方式为他们的就业创造条件。对符合低保和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实低保待遇,给予适当救济。今年我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29名、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5名。

4、社区矫正工作在试点上规范。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建立个人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创建培训基地、掌握就业技能,有效地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截至目前,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1人,解除99人,无一重新犯罪。

5、法律援助工作在扩展上谋划。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了与区妇联、残联、老龄委及民政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同时,与区法院加强协调联系,做到优先承办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全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救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设平安和谐区

1、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普法宣传。先后牵头组织区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了“送法下乡”、“严打”整治斗争集中宣传、迎奥运、迎全运法制宣传、“平安区”法制宣传和全国“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并通过律师说法、散发宣传单,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法制专题栏目,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等,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一年来,组织、协调开展法律咨询4次,赶法制大集2次,更新法制宣传街2期48个版面,组织法制报告会4次,发放法制教材4000余册、挂图800余份、杂志400余份,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赠送省法制报7万余期,近6000余人次接受教育和帮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创建法治区,深化依法治理。第一,创建法治学校,构建和谐校园。区普法办、教育局按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各中小学在工作机制、管理制度、依法办学、依法维权、民主监督、解决机制、法制宣传等各方面工作的落实。5月12日,在舜耕小学召开全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总结表彰大会,对第二批区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进行了隆重表彰,有效推动了全区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目前我区市第六十八中学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育英中学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舜耕小学等34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评为区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示范学校的比例达到了55%。第二,创建法治乡村,维护农村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委会“四民主两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村务公开透明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开展,提高了农村各项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各村结对子,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及时为村级重要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有效提高了依法治村水平。目前,我区共有4个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0个村获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占我区农村总数的53.5%。第三,创建法治社区,服务辖区居民。各社区建立健全“四民主一公开”制度,实行居务公开,公布办事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尊重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监督,保证社区居民依法参与社区选举、决策、管理,促进社区自治,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律师进社区活动,由居委会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丰富社区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满足法律需求的渠道和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目前我区已有3个社区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2、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一是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加强与各工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建立经常性工作协作机制,及时走访债务纠纷较多的困难企业,为困难职工签订法律援助顾问协议,向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发放援助卡,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畅通为企业困难职工及下岗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提供法律援助的具体事项,积极为持有特困证的企业职工和特殊情况下有单位工会组织认定的困难职工、享受“低保”及有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下岗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依法维护企业困难职工及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二是我局积极开展每周六“法律援助奉献日”活动,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法律服务执业活动全过程,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运用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各种手段,有效调处化解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三是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社区、单位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XXXX年10月16日上午,我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经济广播电台“以案说法”栏目及区属正荣凯等16家法律服务所在英雄山百旺商城广场联合举办“‘法律援助100件’活动总结暨重阳节老年人免费法律咨询活动”。截止目前,通过该活动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0余起,案件涉及离婚、赡养、抚养、人身损害、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等各方面,超额完成任务,该活动圆满结束。此次活动极大的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对法律援助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279起,(刑事19起、民事259起、行政诉讼1起);指派273起、自办6起;写作法律文书126份,解答法律咨询近600人次。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接访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以理性形式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二是“148”协调指挥中心坚持“满足群众需求,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高效优质”的宗旨,推动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针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刑释解教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全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共计3798人次,完成任务率100%,当事人满意率达100%,未有投诉现象的发生;涉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赡养纠纷各个领域,帮助群众依法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局法律咨询室抽调2名专业律师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三是我们还积极参与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自XXXX年8月20日挂牌运行以来,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手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XXXX年10月15日,调委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43件,成功调处43件,调解成功率100%,涉及的赔偿金额达2490944元。其中: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26件,占60.5%;车辆损害赔偿16件,占37.2%;物品损害赔偿1件,占2.3%。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4、充分发挥公证职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一是进一步发挥公证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引导公证机构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服务,帮助企业严把经济合同关,及时揭露假、诈骗合同,对企业改制实行全程监督,依法为企业提供现场监督公证、合同公证、协议公证、招投标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等公证服务事项,努力减少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二是积极配合全市拆迁、违法违章建筑依法整治工作。为井家沟片区、京沪高铁项目市段拆迁工作进行了保全公证;为棚户区改造工程、回迁选房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为避免纠纷推动政府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000余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709件,民事类公证2196件,收费580万余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5、充分发挥律师职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实施律师事务所品牌战略,着力培养一批层次高、规模大、专业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律师、公证机构参与重要经济活动和重大项目的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律师在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中的参与能力,不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的工作制度,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疏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帮助企业健全完善相关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规范运行,进一步扩大律师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加大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服务的力度,通过担当企业的法律顾问,接受企业的委托,办理诉讼、非诉讼业务等,为各类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1、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一是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做好“六五”普法的调研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六五”普法规划。二是立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企业”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

3、深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一是深入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搞好各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二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细化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方案,使社区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四是指导司法所不断拓展工作领域,组织协调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主动参加当地突发性、群体性以及重特大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各项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4、强化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公证内部管理,规范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落实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四是严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我们将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强化服务功能,构建和谐区”这一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为构建“平安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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