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市、区、街道有关文件精神,光明村党委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了学习宣传《规定》的内容及精神,通过学习并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村党委、纪委将学习贯彻《规定》做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了责任主体,村党委书记是学习贯彻《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程自容为具体责任人,由村纪委牵头,会同村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村党委下发了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要求领导班子带头学,切实作好学习的表率,带动全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认真学习。
村党委将《规定》纳入了6至8月村党委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于5月27日组织了全村干部及各社负责人专题学习了《规定》的全文。并要求村各部门及各村班子成员将《规定》作为必学内容,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严守履职的各项规定,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责。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定》的重要性,是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执行《规定》营造了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自查自纠,解决问题。
在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照“22个不准”的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对在征地拆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选,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进行重点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然后按照《规定》要求规范自己。在自查的基础上,本着自查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开展了自查,对自己是否有不廉洁行为,是否有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是否有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否有各类救灾救助资金、物资的挪用、侵占;是否有乱收费等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多种形式,有效落实。
一是把学习贯彻《规定》与村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制度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村班子成员深入各社走访,通过走访了解了群众想法和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如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三是根据自查的情况,村党委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贯彻实施《规定》的一系列机制,使党员干部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通过对《规定》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村干部的免疫能力,我本人根据自查和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乱纪事件,通过《规定》的学习,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奠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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