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稽查队工作总结
20xx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我队在市局和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思路就是出路,创新就是发展”的理念,探索稽查工作新思路,向法律要案源,靠规范树形象,以创新求发展,奋力开创执法工作的新局面。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内部管理方面:
我们按照市局许质监办[20xx]23号文“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结合“争当办案能手”活动大力开展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了《在全局稽查队伍中开展争当办案能手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可行、易于操作的方案措施,成立由主管局长林福森任组长、稽查队长苏林涛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冯会涛、张纪周、李超三位中队长为具体责任人,稽查队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是以具体的办案活动为载体,通过对案件的办理质量、办案效率的评比讨论活动为方式,在全队当中开展办案技巧和办案方法的交流,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能力和分析定性的能力,把此次争当办案能手活动推向深入。
三是按照市局法制科的优质案卷的评选细则积极开展优秀案卷的评选活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思想政治、业务理论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出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对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两次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队员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
五是经过选拔我队两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稽查队伍执法经验交流会,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通过“素质提升年”和“争当办案能手”活动的开展,我队的整体素质得以提升,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案卷制作水平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业务工作方面:
1、食品安全工作:我们一方面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有条不紊的组织开展了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食品、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鄢陵的食品、农资、建材市场,查处捣毁无证生产“火腿肠”的加工作坊一个,查获标识为“金汇”的火腿肠79公斤,包装标识1000套。成功端掉地下水饺加工点一个,查获伪造厂名厂址的速冻水饺162件共计1269公斤,包装标识3000余套。完成了对全县的糕点、豆制品等纳入市场管理的食品生产企业和普查建档及督促办证工作,对全部28大类无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执法查处;彻底规范了鄢陵县的饮用水生产企业,现有的14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已有10家企业在我们的监督和帮助下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企业的申证已被省局受理,仍未申证、取证的2家企业已被我们彻底关停。
另一方面我们严格履行职责,重点对鄢陵县的无证食品加工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进一步的整顿治理。首先,我们按照工作要求对全县的食品加工企业重新进行了排查登记,进一步摸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食品加工小作坊企业档案,按照上级的要求努力作到,100%建档,添加剂100%备案,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00%改造合格。对改造不力的要坚决取缔。并建立诚信机制,对日常巡查或产品检验中出现问题的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质检食监[20xx]284号)和《许昌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20xx]62号)我们对全县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按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其迅速整改,严把基本条件改造关,对改造合格的发放登记证备案管理,允许其生产销售规定范围内的产品。
再则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生产企业,我们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关停。20xx年9月16日我队到位于鄢陵县金汇区金丰路的“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坤锦禾野山椒”(腌制食品),我们随即对现存2430件成品依法进行了登记封存。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该公司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并向县政府提交了案情汇报材料,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改。
通过近一年来的反复整治截止目前我县的13家低风险食品加工作坊9家整改合格颁发了小作坊登记证,4家不合格的已停产整改;11家蛋糕加工作坊已全部整改合格颁发了小作坊登记证;9家高风险加工小作坊已全部停产。 在10月28号市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督查行动中,我县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各种证照台帐手续齐备、各项制度执行良好,产品质量合格稳定,得到了督查组领导对我们监管工作的肯定。
2、无证板材企业整治工作:为使鄢陵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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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板企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申证条件,获得生产许可证,促进人造板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指导方针,对鄢陵县人造板行业再次开展了整顿治理。根据人造板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首先对07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加大了执法力度,再次对全县所有的板材加工企业展开了专项检查,对仍无视法律,违法生产的无证人造板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对全县28家人造板生产企业的排查建档、宣传动员的过程中,鄢陵县马坊创新木业加工厂、鄢陵县宏伟木业、鄢陵县七星板材加工厂、马坊许庄胶合板厂、石英俊板材加工厂、鄢陵县诚信木业有限公司、石源生板材加工厂共计7家企业拒不接受管理,拒绝办证,无视我局的责令停产通知,继续违法生产,对此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这7家企业依法展开了立案查处,于20xx年3月24日统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报请“鄢陵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督办电力部门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强制其停产整顿,申请办证,截止目前,鄢陵县七星板材加工厂、鄢陵县马坊创新木业加工厂、石英俊板材加工厂、鄢陵县宏伟木业、马坊许庄胶合板厂相继缴纳了罚款,案件已经结案;鄢陵县诚信木业有限公司、石源生板材加工厂的案卷材料已转交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通过查处,鄢陵县七星板材加工厂、石源生板材加工厂已提交申证,并通过审核组的检查验收,待发生产许可证;石英俊板材加工厂因规模小,已倒闭不再生产;另四家企业正在积极改造,争取达到办证条件。人造板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其次,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我们按照“保障安全,促进发展,逐步实施”的原则,与监督股的同志们一起积极为企业的申证工作服务,我们一方面派出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对企业的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规范。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完善资料,整改不足,为迎接审核组的现场审核做好充分准备。我们进驻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协调,并组织同志们连夜修改、整理资料。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全县28家企业,12家企业提交了办证申请,目前已有8家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4家企业已经省审核组验收通过,待发证。鄢陵县的板材加工业经过我们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治已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在加强食品监管和板材整治工作的同时,我队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重点案件、重点突破,创新工作思路,组织业务收入,在加强与市局稽查队联合办案的基础上大胆和外地兄弟局进行协作,共办理重大案件两起,罚没收入近17万元。具体是:查处地条钢案件一起,罚没收入14万元;10月23日,查处加油机利用电脑主版舞弊案一起罚没收入2.5万元。通过案件查处严厉打击了破坏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赢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截止目前,我队共计查处种类违法案件47起,端掉假劣食品加工窝点2个,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总值143万余元,业务收入45万元,园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这与市局领导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在政治上提高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在工作中发挥队员们的创造力,为我局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09年工作思路:
1、明确一个指导思想。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定位为:以提高县域产品质量为中心,加强源头监管,努力提高县域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遵章守法意识,督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全面、综合运用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综合管理、安全监察、检验检定等工作开好路,保好驾。
2、要确保“两个安全”。一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型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监管的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应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稽查队的主要工作任务。二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将加强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的合作,强化对小锅炉、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着重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取缔土锅炉等违法设备,着力改变“重管理、轻处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现状,确保全县特种设备不出现重、特大事故。
3、建立落实三套机制。一是继续落实执法打假区域责任制。将全县划分为若干执法打假责任区,局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个责任区,明确相关人员的执法打假责任;从乡镇聘请一批执法打假和安全监察协管员,拓宽执法信息的来源渠道,建立起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网络。二是建立起稽查机构、业务股室、技术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着力改变各股(室)、所、队之间工作交流少、信息沟通少、权责不明确等现状,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利益分摊、重大情况共同行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执法打假工作形成整体合力。三是建立起与司法、工商、公安、新闻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着力提高案件的结案率、执行到位率,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案件,加强执法打假工作的新闻报道力度,维护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树立质监部门的权威。
4、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单纯注重经济利益向经济、社会效益兼顾转变。稽查队除确保“两个安全”外,主要精力应放在为业务股(室)和技术机构的工作保驾护航上,主要维护质监部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二是从单纯的执法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要端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要与骨干企业开展联合打假,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要严格依法办事,决不以收代罚、罚过放行。三是从简单地查产品标识向查内在质量问题转变。在执法工作中,尽可能从稽查机构、业务股(室)和技术机构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高执法打假的“命中率”。四是执法打假由“突击治理”向“长效机制”转变,要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摸索总结出不同行业的特点,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起对不同行业产品质量的全程监管网络,把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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